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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翊辰: 各位法律組的學長姐好,我想請問一下,我有一個朋友目前懷孕,預產期在10月初,但是目前已經離婚,也辦好離婚登記,這樣她生產的時候,還需要男方簽相關的文件嗎??這樣的情況,是不是寶寶也會視為婚生子女呢?
08-02 21:55
#183
李品蓉: 依據民法第 1063 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
09-04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