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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空大一個多月的感想
1樓
那天聽老師說發表問題僅只說實體法,ㄏㄏㄏ.....唐老師..我只是要先提大前提之後接續小前提再加結論..因為玩越野車玩到都忘了再於討論區加入....請見諒見諒....
再之....那位打去老師事務所的同學..跟其助理有些爭執時.我是希望您知道.錢是大爺老闆您付的.課上不上考不考隨大爺您高興.我是很希望那天考試的說.考試是測試自己從老師從課本上拿了多少東西學了多少實務上經驗.我今天付了錢.我就是要拼命挖東西回來.何況唐老師是律師有多年實務經驗的人.趁機挖更多東西出來給自己不是最好的嗎!還好唐老師沒問發問題的人是誰...丟臉死了...而且在班上我看好很多同學都非常認真..尤其住仁武她女兒抓他去當班代的王同學.跟另一位陳同學上課時都很認真.更有幾位同學勇於發問題出問題.那對這幾位同學您認為是否有學習上之衝突呢!!小第不才念了幾年法律政風.知識上或多或少加上有蠻多實務經驗及幫過許多朋友寫過小小民刑事訴狀.當然更想獲得更多的實務經驗等等.小弟也放棄一個月快五萬元的薪水回南部來空大唸書.各位大爺老闆們.付了錢就別讓費時間金錢了.多學多寫.多聽多看.學到的是自己的別人偷不走.所以小弟的管見以為.....敝己很喜歡(少拍馬屁)上唐國盛、李福隆、許樹林、...很有教公司法(還在唸書的老師)跟民法總則的(辣姐老師)的課...嚴師出高徒...師父帶進門修行在自己(激勵與怠惰)您選哪一個......看完別扁我.....^^"
2樓
我也是想說如果有考試的話,也是可以多多練習自己的實力,當作國考的模擬考,
雖然自己還沒有這麼厲害,但是如果有學到東西的話也是自己的阿,
 
其實我覺得法組的老師..呂丁旺也是不錯ㄉㄛ,期中考試他說都不用帶書來呢,他說只要帶心來就好了.
這ˇ樣也是會讓我有動力去學習,練習自己的寫作能力,多多記一些東西,憑自己所學到的知識來作答就好了,我也是當作國考來準備,這樣才能進步.
 
 
 
 
3樓

先說好別罵我~~~~

 

在訴訟實務上,我覺得法院大多只要看得懂訴求是甚麼,

通常不會很在意當事人是不是寫得很漂亮;

我看過有人把起訴狀當公文在寫,差點沒把我暴牙笑飛到巴士海峽。

還有人抗告狀當陳情書在寫........

那次害鄙人興沖沖去閱卷,

承蒙書記官信任叫鄙人自己算自己滾到樓下繳影印費,

鄙人還到印刷店請人用巨無霸釘書機裝訂,

結果看完驚覺鄙人被抗告人坑了影印費,

因為鄙人印回90多頁跟案情十分無關的無關回家,

法院還不是依程序照樣開庭照樣問(罵)!

 

現在重點來了,讀書寫作業在法律系(尤其是空大),@_~~~"

要是燒好香太大把然後再碰上潘老師的憲法,哪裡還敢想國考?

我沒甚麼法律基礎(想想實在休誇害羞,還在這裡放屁我),

今年剛入學每天都在看天書,看到大家都很厲害背後好幾打刷子,

鄙人開始覺得我要進入狀況可能需要雷來劈一下,
有經驗跟紀錄顯示:
第一,被雷劈到的機率太低,所以會劈到一定要反怒為喜;
第二,據說被雷劈到會開天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但我想燒燙傷中心難免要進去逛一下,想想沒有投資保險,那這條路未免太冒險。

 

這兩天鄙人研擬過自己做出結論,我還是當作促咪促咪來進修就好,

國考掰掰~我能先畢業再說柳! <──(揮揮手,緩緩下降)
 
4樓
讚成~師父領進門 修行在個人~
5樓
哈囉!!明政同學
你喜歡的老師中有一位名字寫錯嚕,而且他很不喜歡他的名字被寫錯喔!!(以前課堂曾說過)
6樓
 
唉~ 這件事真的讓我很替未來的學弟妹們扼腕
 
為什麼我會如此說咧...
 
從96-2入學至今,大面授刑事訴訟法第一次有老師開課
沒想到... 不僅是「空前」... 亦將是「絕後」
唐老師在上課中就有說:願意教訴訟法的老師不多(因為訴訟法很龐雜)
第一次大面授時也曾說:很不習慣大面授的教學方式,
因為小面授的教學,老師比較能夠傾囊相授,把畢生功力傳授給學生
 
而今,為了原訂第二次大面授做期中報告的事
居然有同學"告"到校長那兒去ㄌ...... (ㄚ今嘛是瞎咪情形蛤...?)
唐老師內心的沮喪與失望可想而知...
 
唉~ 真的讓我們這些"老"學生覺得很無可奈何也...
 
 
 
7樓
小面授12堂課,老師也說根本上不完。你想光一個理論或爭點,老師跟學生就可以爭個1堂課...所以,"好"學生會建議學校開個刑事訴訟法(一)與刑事訟訴法(二),但是好像也不夠喔!!
 
蛤!蝦米!法律系畢業沒有上過刑事訴訟法!!
8樓

讀法律不是用來到處告的(-__-)y--~

9樓
學長:
法律系的沒開過刑事訴訟法的課程是再是太誇張了吧
 
這學期我除了修大面授的刑事訴訟法之外,也加修小面授的刑事訴訟實務的課程,是以刑事訴訟
實務上的方式來授課,老師上課方式比較活,爾且也是周六早上的課,完全不會與大面授的課衝堂.
以下是老師的教學進度,同樣是用林鈺雄老師的本刑事訴訟法的書上課ㄛ,不知道下學期會不會再開
...
 
 
 
五、教學進度:
第一次刑事訴訟之基礎構造
第二次偵查機關、偵查通則、告訴
第三次強制處分權之總論
第四次偵查作為─拘提、逮捕、通緝
第五次偵查作為─羈押
第六次偵查作為─搜索、扣押
第七次偵查作為─鑑定留置與身體檢查、通訊監察、證據保全
第八次偵查結果偵查終結之不起訴、緩起訴、提起公訴
第九次救濟程序
10樓
 
呃...  抱歉!   沒有解說清楚,學弟妹們可能會誤解~
 
我的意思是」面授課程...很難再有刑訴這門課ㄌ......
 
 
11樓
看來只有跟學校努力協調了!!雖然我上過小面授刑訴,在美麗島。
 
我比較喜歡在美麗島上課,沒有其他原因,只因為離家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