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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餘飯後的話題---心智圖
1樓
下班後,還要孝順我兩位小朋友,在念完bed time stories後,夜深人靜才是我讀書的時候,窗外車水馬龍,象徵我無法安穩的心情,我就像一位老師,兩百個小朋友(字)盯著我看,一小時後,兩百個小朋友還是賴著不走‧‧‧
 
最近除了應考的書籍外、茶餘飯後,我又翻了一本書,書名約稱「...別靠意志力讀書...」。這類的書籍除了指導要如何培養一個正確的讀書方式(作者認為)外,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錫昌學長所謂的「心智圖」。在學長未分享這樣一個讀書經驗前,我壓根兒不知道哪一回事。我將腦袋所接收的訊息分成「文字的輸入」與「圖示的輸入」,簡單來說圖片會比文字更容易成為深層記憶,也就是忘不了!這也是我之前向大家分享的一個「圖像記憶法」,用圖片記憶的方式來取代文字背誦,相信大家對這部分有所收穫,而且也有人在利用中。但我犯了一個嚴重錯誤,我沒有按部就班複習
 
的確,圖片會比文字較容易記憶,但他的消逝,也只比文字長壽些,重點是複習再複習的動作。我在這邊跟大家說,那記憶法對我來說是情人,但也沒有按時甜言蜜語,所以我們分手了。分手後如同陌生人般的,「曾經擁有過」,那相擁的溫暖,早已被冰冷的距離所取代。
 
圖像記憶的方式,這是肯定的,我也實行過,雖曠日廢時,不過我也曾獲得豐碩的果實,不過「果」吃完了,「實」早就不見蹤跡(未儲存)。錫昌學長所分享的「心智圖」本來我沒有放在心上,因為我認為「圖像記憶」就是「心智圖」。不過隨著類似書籍的涉獵,我漸漸的認識學長曰的重要性。心智圖是專為人腦所開發的,也可以說是人腦就是準備接受這樣的訊息。以電腦來說,他的檔名為「圖片.心智圖」。亦即他是圖片,而且有一個電腦可以儲存與播放的格式,即該副檔名。這樣說大概會比較清楚。所以光是圖片是不夠的,重點是還要一個人腦可以接收的格式。圖像記憶與心智圖,仍有相當的分際。
 
我落實著圖像記憶的方式,但卻沒有複習;我落實著圖像記憶的方式,但卻忽略了他應有的「格式」。昨天我將親屬篇有關婚姻相關條文與相關知識再以圖像的方式製作一次,而且是以心智圖的格式製作。目前雖未嘗到果,但肯定的是:
 
       如果一直反覆讀取「圖片.心智圖」,就會成功達陣。
 
與其單純背誦,有朝一日會忘記,「圖片.心智圖」雖然製作時較耗時間,但是複習的速度會越快,這很符合投資的效益。這就是我目前的讀書方法,畫圖,變成我讀書的樂趣之一。另外感謝社團內所有同學給我的指導。
2樓
 
看著文傑的學習狀況...真是讓我很慚愧...... 唉~該如何是好呢?
 
文傑有兩個小朋友要伺候...仍挪出時間來"苦讀"(不是苦毒小孩蛤!)
 
我呢...從年初至今,行政法函授只看完五片,一碰書本就"肚咕"...
 
 
3樓
苦讀, 苦讀, 一付快死掉的感覺, 國考的日子即將倒數, 多頭燒的我們要和全職考生比, 真的倍感辛苦,同事讀得兩眼發黑,我下班回來還要煮飯
 不過認真的讀幾個小時, 會比耗在讀書館一整天好(有點自我安慰)
一起加油吧!
共學的路上有您們真好!
 
 
4樓
隨著國考時間的逼近,也發現複習的時間不夠,
 
很多法條還是記不起來,
 
但是週日的聚會有前輩提供他自己的讀書方法,
 
他說晚上6點到9點的記憶力可是菁華的讀書時間,
 
晚餐不要吃太飽,才不會因為飯後而打瞌睡造成讀書沒有效果
 
在來,每週固定寫一篇公文,每天則抄寫申論題
 
每天抄寫之少都會有印象,慢慢就會記著了
 
每個人的讀書方法都不同,僅供大家參考看看囉
 
 
5樓
再怎麼讀還是讀不過精英..天生好手..我一生注定販夫走卒..不會是達官顯赫..所以認命了..只要把書讀好能畢業就很滿足..至於天生精英的同學加油..將來榮登金榜時別忘了幫助弱勢族群
6樓
 
呵呵...振益同學,考上公務人員... 是工作穩定、生活相對有保障...但未必就是達官顯赫喲;
 
而那些擁有足夠能力來協助弱勢之權貴...如立法委員、政務官等,根本不需要參加國考呢!
7樓
為了幫助弱勢族群拼了!加油!
8樓
心願有多大..成就..就有多高..祝福各位同學..但是不要學恐龍..

高雄地院法官林意芳審理工程款糾紛案,因來不及寫出判決書,竟上網找一件金額相同的判決複製、剪貼混充,再將荒唐的判決書寄給當事人。司法院人審會昨天決議,解除她的法官職務,降調成司法事務官,並移送公懲會議處,最重為撤職處分。這是十年來,司法院首次下重手開鍘,淘汰不適任法官。

司法院長賴浩敏表示,林意芳屬「試署」法官,司法院可直接以「成績不合格」,將她解除法官職務。如果是通過試署後的法官,則可以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職務法庭,讓不適任的法官退場,以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高雄地院表示,林意芳是在「試署」階段考核不合格而調整職務,「司法事務官」處理非訟事件及民事執行業務,林意芳對職務調整已有心理準備。

卅九歲的女法官林意芳,在作出這件離譜判決書之前,就曾多次因無正當理由遲交判決書、辦理案件不當延遲,被記申誡處分,並延長「試署」。

去年底,林審理「申吉田企業」控告「磊格科技」給付工程尾款四萬八千元案,她訂出宣判日期後,因來不及交出判決書,竟上網找到一件金額相同的防水工程款案判決,直接複製、剪貼,「偽造」成判決書,交給書記官報結。

最後當事人收到的是頂樓防水工程的假判決,林意芳「判決」原告申吉田企業勝訴,但兩造都看不懂這份判決書。被告磊格科技敗訴想上訴,卻不知自己「敗」在那裡,無法上訴,只好向法院陳情。

高雄地院展開調查,發現林意芳竟用剪貼其他判決的方式製作書類,還荒唐地把「假判決」寄給當事人,於是將她交由司法院人審核議處。

司法院人審會昨天決議,以林意芳「試署」不及格為理由,立即解除法官職務,調任司法事務官。她也成為十年來第一次,試署法官被解職的「特殊個案」。

另外,林意芳剪貼判決書,司法院認為情節重大,損害司法信譽,移送公懲會審議。公懲會議決後,林可能受到的處分,包括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如果獲最嚴重的撤職處分,她不僅將丟了法官工作,連公務員的資格都會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