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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領導與權力
by 郭守育 2016-05-14 14:47:04, 回應(0), 人氣(1388)

組織設計原則:

為了讓組織的運作能夠獲得最佳效果,良好的組織設計時必須遵守下列八項原則: 
1. 指揮系統統一 

2. 控制幅度適當 

3. 達到分工合作狀態 

4. 有良好的溝通協調機制 

5. 權責一致相符 

6. 分層負責 

7. 能配合環境需求與演變 

8. 組織內各不同部門擁有相同的目標 

領導與權力 
領導和權力通常是息息相關的,「權力」是指在控制必須的資源上,具有影響他人的能力,而且包括其所不願意做的事。領導者影響部屬的能力可能來自正式地位的職權,也可能是來自個人的能力或特別技術。 
法蘭屈和雷文(French & Raven(1959)指出我們常見的權力基礎包括的五項權力基礎如下:
(1) 合法權力(legitimate power) 

是由組織正式任命領導部屬的權力,亦即所謂的「職權」。 
(2) 強制權力(coercive power) 

是領導者有強制部屬服從命令的權力。 
(3) 獎賞權力(reward power) 

領導者擁有控制或管理報酬(金錢、晉升等)的權力。 
(4) 專家權力(expert power) 

是領導者本身擁有專門知識和技術,足以領導他人,而產生領導作用的權力。 
(5) 參考權力 (referent power) 

是指當屬下對領導者的領導心悅誠服,願意遵從他的意

領導是一種影響他人的程序,使人能致力於組織目標的實現,影響他人牽涉到權力的運用 
社會學者認為權力(power)是一個人影響他人行為的能力,因此,領導的過程勢必與權力的 
使用有關。

權力來源: 

1. 獎賞權:給予獎賞的權力 
2. 威嚇權:藉由威脅來強迫他人服從的權力 

3. 法定權:擔任組織的某一職務而具有的權力 

4. 專家權:具有某些專業知技能或知識,而產生的
影響力 
5. 參照權:奠基在認同、忠誠或魅


標籤: 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