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音樂史【一】第12講 93110173謝美蘭
我們剛所聽到的是由Flemieh作曲家Josquin des Prez所作的Ave Maria,這首曲子大概是15世紀後半期中(大14780年)Josquin在米蘭所作的。
1450年代出生的作曲家包含了Jacob Obrecht(1457or1458-1505)、Henricus Isaac(ca1450-1517)及 Josquin des Prez(ca1450-1521),他們共有三個共同特徵:
一.他們均出生在低地國區域,法國東北邊、荷蘭、比利時(也就是Flemieh地區)。
二.在低地國受到音樂訓練。
三.他們的事業是整個歐洲的事業,尤其是向南美洲、向哈士堡王朝、整個羅馬帝國的區域,乃至於法國的本土。
一般趨勢:
一.聲部可唱性:每一個聲部愈來愈有其可唱性。
二.聲部均等:每一個聲部都有區域,這些可能源自於聲部均等的觀念,聲部與聲部之間可更清楚地看模仿的關係,既是模仿,所以聲部與聲部之間可唱性是有一致的,這可能都源自聲部均等的觀念,聲部之間看到頭更多的模仿的關係。
三Tenor之下的低音部。
這和14、15世紀初期大致上都含有一個 Tenor 聲部,是沿用己有的弦律來作為基底的觀念,開始逐漸脫離cantas-firmus。
我們在四聲部的織體當中,如困有一個聲部是取材於已有的事物時,它可作為基底也不錯,但若是影響到我們如何去很自由地在它之下或在它之上去寫作,有時如同世俗音樂一般的去掉了Tenor聲部,這時聲部與聲部間就可自由地模仿,這樣的情形更常用在更進一步地應用在高級的聖樂當中。
五.模仿樂節:
我們把歌詞的每一個分段製造出一個一個所謂的音形,音形就隨著各個聲部來 鋪陳,然後,在一個音形尚未唱完之前,下個音形又再出現,下一個歌詞的段落又出現,一段一段的歌詞由一段一段的動機來逐次模仿,我們稱為模仿樂節。
模仿樂節的觀念,在前一代的作曲家就己開始了,但是15世紀後半的作曲家,普遍運用這樣的觀念。
這時我們可以看到音響效果,所謂的三和弦的音響很普遍的被運用,三和弦有時被用在中指的位置逐漸擺脫掉完全音層才能終止的觀念。
在所有的就聲部,乃至於這樣沿用的弦律我們不能像之前用拖長音的方式辦理,必須要做出某些程度的改寫或改變,加上某程度的裝飾。使得它能夠變成新的織體中能夠可用。
音樂的樂種:大致分為聖樂及世俗音樂,而聖樂主要以mass彌撒及世俗音樂 motot經文歌為主。
世俗樂:逐潮擺掉從14th所謂的formes fixes固定格律的觀念,逐漸變成自由的格律來寫作,更多的音樂在它的手稿或出版的過程中,它没有比任何的歌詞,它就用器樂來,到了16th初期,我們看到了對魯特琴所寫的音樂,甚至流行到有出版。例如,16th就有純為魯特琴而出版的樂譜。此時有更多的作曲家為器樂出版。調性、合聲的觀念逐漸形成。
接下來,談到最重要的作曲家Josquindes Prez,他出生在法國北邊,相傳曾經向Ockeghem學習作曲,似乎彼此間關係密切,尤其在Ockeghem過世時,Josquin des Prez為了他寫一首重要歌曲哀悼他的死。樂曲也特別提到他失去了怹的父親(音樂上的父親),由此可見他倆應為師徒關係。
Josquin死後出版的樂曲陸續出版,比他在世時還多,他也是第一位被以單獨的作曲家來出版樂譜集。
他有一些錯誤的資訊,認為他15th時在米蘭,根據正確資料,Josquin在1470年代時生活在法國Anjon,當時的作曲家均有良好的歌喉,且都在唱詩班。
1484年Josquin才開始侍奉於S 家族,那時與良好的樂曲家有良好的關係,無人可超越他們。
1489-95年sistine chapel合唱團(唱詩班的班員都是最頂尖的音樂家)。
16世紀初Josquin為路易十二世工作(也是Davinci的老闆),Josquin也成為全歐洲薪水最高的音樂家。
1504年為逃避所謂的黑死病回到了他的故鄉(也就是Flemieh),在當地教堂服務直到死。
以上就是Josquin生平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