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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蒲公英慈愛社 > 即時塗鴉牆
黃良宇: 文傑兄,暫不論各人各宅各論,只以101年度方位吉凶總論言,最吉西次東北最凶東南,不妨多讓家人於吉位多生活起居作息 應有幫助 至少小孩較平安,參考啦!
06-01 22:58
#678
黃良宇: 文傑兄,暫不論各人各宅各論,只以101年度方位吉凶總論言,最吉西次東北最凶東南,不妨多讓家人於吉位多生活起居作息 應有幫助 至少小孩較平安,參考啦!
06-01 22:57
#677
黃良宇: 文傑兄,暫不論各人各宅各論,只以101年度方位吉凶總論言,最吉西次東北最凶東南,不妨多讓家人於吉位多生活起居作息 應有幫助 至少小孩較平安,參考啦!
06-01 22:57
#676
朱詠芳: 各位先學幫個忙給個建議吧~暑修課程我只有星期六早上有空,所以丁嘉惠老師的法律與生活及陳永鎮老師的犯罪學我須要2擇一,給個意見吧?謝謝囉~
05-31 09:53
#671
黃良宇: 丁老師ㄉ課是星期一晚上
請留意
06-01 08:40 .  1  人

鄭文傑: 謝謝學長提供如此建言。先前我把房子賣掉,目前租屋於此,座北朝南,主臥(床)於北,西為灶,東為客廳,以九宮格觀之,客房(一家四口睡,我稱為主臥)於2,主臥為1,廚房為4、7,客廳為5、8、9。意外發生處為9向北,是書櫃玻璃。以上,是否有財位可循,亦或可以將招財的吉祥物放置該處呢?
06-02 20:24

陳梓銜: 5月27日早
看到錫昌兄比誰都早到會場,除了對聚會席位、點心、飲料、題目、紙筆...等的張羅並溫馨的準備好早餐。
會前、會中、會後的點點滴滴一直讓我感動著(持至此時....)。
錫昌兄謝謝您!!
05-28 14:41
#663
 5  個人說讚
李錫昌:  梓銜是第二位到場的

ㄏㄏ... 還帶著終極保鑣一名!
05-28 16:09 .  1  人

戴彩琴: 黑阿

學長真是揪感心ㄋㄟ..
05-28 22:53 .  1  人

鄭文傑: 大家抱歉,小朋友有些狀況,我明日無法到場。I'm so sorry.
05-26 23:47
#661
張嘉琳: 錫昌學長在幫文傑「加持」嗎?那我也要~
05-31 14:13

李錫昌:   ㄏㄏ...  當然~

祈望今年上考場的每個都旺旺...戰果輝煌!
05-31 15:35 .  1  人

羅鎮: 梓銜兄:問你喔!法典的錄音檔怎麼製作阿?是用什麼軟體阿?敎敎我
05-23 22:43
#658
陳梓銜: 抱歉,不知長官在此點名..呵~
所先要有一套發音標準的發音軟體+錄音軟體,就可達成你所問的內容。
給你個網址http://atc.ccl.itri.org.tw/
你去玩玩看,它說國語比我還標準捏= ="
謹此回答,希望長官能滿意^^
05-25 05:28

羅鎮: 3Q
05-25 09:47

張家菘: 多一些名額不知道有沒有司事官或是檢事官的名額?
05-19 23:06
#656
李錫昌:  由於各地方法院即將增設家事法庭

所以,已逐漸沒缺的司事官...露出一線曙光
05-22 11:42

黃良宇: 預祝母親節快樂 辛苦ㄌ眾母親们
05-06 23:57
#652
 3  個人說讚
趙偉翔: 李大哥:我是偉翔5月27日讀書會我要參加 屆時再繳錢給你
05-04 22:22
#651
李錫昌:   瞭解...^_^...
05-07 16:45

葉湘婷: 請問學長姐
我有朋友住在公寓大樓
他的鄰居常常張貼紙罵他是小三
如143號6樓3愛小三139號6樓5
貼在他家窗戶公然讓大家看
他還有收集到她給他朋友東西放在他車上
監視錄影帶有拍到他拿筆在逤膠帶上寫小三送
袋子也有留下來她覺得不堪其擾納是否可以提告
05-02 08:21
#646
陳嘉惠: 無風不起浪,不太解到底如何。
但那人可能觸犯了公然侮辱或誹謗。
公然侮辱罪與與誹謗罪不同,司法院三十年院字第二一七九號解釋認為「刑法上之公然侮辱罪,祗須侮辱行為足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即行成立(參照院字第二○三三號解釋),不以侮辱時被害人在場聞見為要件,又某甲對多數人罵乙女為娼,如係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其為娼之具體事實,自應成立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之誹謗罪,倘僅漫罵為娼,並未指有具體事實,仍屬公然侮辱,應依同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論科」,易言之,不指摘事實而公然侮弄辱罵特定人或可得推知之人,構成公然侮辱罪,若指摘或傳述足以損害他人名譽之具體事件內容,則構成誹謗罪。
不過,實務上很多提告判決後,雙方會結下條子,通常落得一方搬家乙途.
05-03 10:07 .  1  人

李錫昌:   不論是公然侮辱或誹謗罪...
刑法第27章(309至313條)均屬告訴乃論之罪
所以,必須被害人至警局報案提告才會受理

雖然說,結局會是結下樑子、一方搬家
可是,不幸遇上行為如此不當之惡鄰居
恐怕也只能出此下下策,方得以扼阻之

另,刑事訴訟法著重"證據裁判法則"
報案前,證據應拍照及轉燒光碟存檔
以防「事過境遷」,檢警沒辦法蒐證
05-03 15:16

陳嘉惠: 我的民法債各分數好低,想跳樓了....我.
我快被這工作害死了..
依這裡給分這麼寛鬆,還拿到這麼低分,
超想死呀!
作業也還沒有寫.
我的生命是黑灰色..
05-01 11:38
#640
李錫昌:   鳳山(暫名)地方法院已經動土ㄌ
預計103年8月完工,可能於104年啟用

易言之,明、後年將會多出一些缺額來喔!!
05-03 15:20 .  3  人

戴彩琴: 太棒ㄌ

希望名額多一點
05-26 23:56

李錫昌:   塗鴉牆故障無法使用期間...

許多新加入之成員均未能向大家介紹,謹此致歉

次外,向大家報告並歡迎新成員陳仕奇同學加入
04-30 16:21
#639
 羅鎮  覺得這真讚
李錫昌:  歡迎另一位新成員趙源屏同學加入

     歡迎另一位新成員趙源屏同學加入
05-09 08:43 .  1  人

李錫昌:  歡迎第55位成員魏季宏同學加入!

     歡迎第55位成員魏季宏同學加入
05-15 13:47 .  1  人

賴芝湘: 所謂的OPB(原Open book)
原來是all people feel bad....
寫到手都快斷了
諮商輔導概論寫完就快打鐘了
稅務法規更是...解釋名詞寫完時間就去了半堂...
害我考下一科手還在"皮皮剉"
04-24 21:27
#628
賴芝湘: 所以要考OPB平時還是要多練習寫字 哈哈
04-24 21:41

李錫昌:  ㄏㄏ...正因為如此,所以ㄚ...

後來我才會傳了份「濃縮精簡版」滴呀
04-25 14:52 .  1  人

吳淑茹: 蛤!丈夫若成為遺失物
那拾得人不就得索取十分之三
哈哈!難怪陳梓銜會賺到..
04-23 17:36
#620
 2  個人說讚
李錫昌: 以後,要教導偶未滿14歲的小孫子...

萬一路上...撿到一大袋金光閃閃的金條時.


黑黑黑....  當然馬是...




送到警察局...
04-25 15:12

李錫昌:  ......附近的...爺爺家...^_^...
04-25 15:13

吳淑茹: 哈哈!盜墓之所以該當刑法239通姦最是因為..
******盜墓者是小三******
(婚姻是戀愛ㄉ墳墓,可惡ㄉ小三還要來盜墓)
04-23 10:19
#614
 5  個人說讚
李錫昌:    呵呵... 個人倒是覺得:

比較符合「侵占遺失物」構成要件啦~
中國字「丈夫」,一丈之外就算遺失啦!
台灣俗語:「出去若遺失;回來若撿到」
04-23 16:21 .  2  人

李錫昌:  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
”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
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04-23 18:11

羅鎮: 問一下並任興兼任有何差別
04-22 10:27
#611
張嘉琳: 不曉得羅鎮是看到什麼法律才會對「並任」與「兼任」產生疑問,如果是法院組織法裡的規定的話,那麼參照法院組織法第 27 條﹔「地方法院分院置院長一人,由法官【兼任】,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綜理該分院行政事務。」第 35 條:「高等法院置院長一人,由法官【兼任】,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綜理全院行政事務。」第 50 條:「最高法院置院長一人,特任,綜理全院行政事務,【並任】法官。」

以上之規定中的「並任」與「兼任」的差異,呂丁旺老師所著之《法院組織法論》80頁解釋說:「最高法院院長係以院長資格兼任法官,與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及其分院院長,係由法官兼任院長者不同,且其行政事務之監督亦有所不同。」
04-24 22:51 .  1  人

李錫昌:  羅鎮的疑問大概是從這兒產生滴...

因為,呂老師解釋得很清楚;
可是,學生我瞭解得很模糊!

最高法院院長係院長資格兼任法官
→「並任」
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及其分院院長,
     法官兼任院長→「兼任」
且其行政事務之監督亦有所不同。
     ...??    ...??

一、二審法官”兼任”院長就叫兼任
三審院長資格”兼任”法官則稱並任

且其行政事務之監督亦有所不同。
問題來了,到底是哪裡不同呀??

這個,應該不能算是"不確定法律概念"吧?
最高法院全國僅此一家,不需個案判斷唄!
04-26 08:45

李錫昌:   to梓銜:
本學期社員大會,目前規劃擬訂於5月27日舉行
由於申請社團活動經費補助必須提前遞出申請書
禮拜天(22日)到校考試時,再和您敘明細節部分
04-18 10:35
#606
陳梓銜: 嗯嗯~~收到嚕
5/27....還很久的說,學校作業要一個月呀= =
(點點點點捏)
04-18 18:14

李錫昌:    嗯... C~D!

沒辦法.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就醬規定咩

提前一個月申請是因為要經過校長批核也~
04-19 13:41

陳梓銜: 【趣味】盜墓!該當邢法第239條通姦罪否?
04-17 13:43
#603
 張嘉琳  覺得這真讚
羅鎮: 我不懂耶?什麼意思阿?為什麼可以適用於刑法239條阿?不懂
04-22 10:32

羅鎮: 我不懂耶?什麼意思阿?為什麼可以適用於刑法239條阿?不懂
04-22 10:32

李錫昌:  Hi~everbody... 即時塗鴉牆修復了!

    Hi everbody... 即時塗鴉牆修復了!
04-17 13:35
#601
 戴彩琴  覺得這真讚
陳梓銜: 哈哈...我也來亂塗一下鴉....
04-17 13:41

羅鎮: 塗鴉牆好了耶!!
03-20 16:25
#598
李錫昌:  黑ㄚ~ 看起來是好了...

但,過幾天搞不好又會掛掉ㄌ...=_="...
03-22 12:47

鄭文傑: 有同學上陳新三票據法第一堂嗎?那天我有其他考試無法到場,我知道老師應該會問同學是否印講義,到時候登記時幫我登記一份喔。
03-07 11:01
#597
 鄭文傑  覺得這真讚
李錫昌:  又增加一位生力軍啦~

歡迎許境祐同學加入讀書會!
03-05 20:52
#596
 戴彩琴  覺得這真讚
李錫昌:  咦~塗鴉牆... O.K.了...好像!

希望不要過兩天...又被K.O.(打敗)啦...^_^...
03-05 10:06
#595
 戴彩琴  覺得這真讚
李錫昌:   請問:幾天前...
新加入的成員是...  朱詠芳同學嗎?

抱歉,這幾天在試聽聽網路教學,有點混亂ㄌ

另,
尚未將學號、系組、手機、住址、E-mail告知的
煩請寄至:asia5588@yahoo.com.tw 予我 

謝謝!
02-20 15:07
#594
鄭文傑: 良宇學長,"幸福學"被我綁架多時,何時取回肉票呀?下次聚會?感謝學長幫忙,讓這門課程總算順利過關。
02-18 22:53
#593
郭宗澄: 請問誰有下列書籍
1:林俊義─刑事訴訟法概論﹝上﹞﹝下﹞
2:黃朝義─刑事訴訟法
3: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民法繼承新論
02-18 18:23
#586
郭宗澄: 要帶禮物嗎?
02-18 20:19

李錫昌:  呃...  不用帶禮物喲~

上上次是因為春節期間,所以才互相交換禮物滴.
02-18 21:11

謝意聲: 學校的書局有很多書都沒賣,我的書還沒買完呢!
02-17 22:30
#581
 謝意聲  覺得這真讚
李錫昌:  呃... 那始業式說課程的書都有...

似乎有「廣告不實」之嫌疑ㄛ...^_^...
02-18 11:03

謝意聲: 今天放學去書局問,他們說有叫書了,可能下星期才會來.hurry up!
02-18 21:07 .  1  人

謝意聲: 請問大家我票據法選大面授星期日第二節10:20-12:00想換成第一節8:30-10:10,有沒有人想換成第二節的?
02-17 00:36
#580
 謝意聲  覺得這真讚
李錫昌:  選課好像到20日截止喔...是唄?
02-18 18:48

李錫昌:  歡迎姚其邑同學加入讀書會...^_^...
02-16 21:10
#579
 李錫昌  覺得這真讚
李錫昌:   歡迎素蘭同學加入讀書會!

素蘭同學住屏東地區
新生始業式時,曾詢問有無在屏東聚會的可能

目前據我所知,成員中僅有「羅鎮」住屏東市
未來,希望能有更多靠近屏東地區的成員加入
倘人數增加,即使五、六人聚會讀書也不錯呀
02-16 09:30
#578
 李錫昌  覺得這真讚
鄭文傑: 版面不錯喔。
02-15 17:20
#575
 2  個人說讚
李錫昌:  呵呵... 版主也是有老花ㄌ鴨...
02-15 17:32 .  1  人

戴彩琴: 新學期換新氣象喔..不錯喔
02-15 23:08

謝意聲: 我應該去補習嗎?
02-14 23:18
#571
 謝意聲  覺得這真讚
郭宗澄: 我考8月份司法特考
02-15 08:00

李錫昌: to意聲:
7月考試,現在才去補習划不來!
補習費沒優惠,且使用看光碟補課


to:宗澄
您還選修了潘老師的憲法課,時間夠用否?
潘老師授課很嚴謹,確實對準國考生有利
但.不考期中考,以至少20題申論作業當成績
期末,圈10題考4題,考試不准帶任何書籍
您同時選修那麼多課,又得抽空準備司法特考
除非是當全職考生,否則時間可能會不夠用ㄛ~
02-15 11:34

謝意聲: 祝大家情人節快樂!
02-14 11:06
#569
 2  個人說讚
李錫昌:  呵呵... 意聲應是社團裡...

既浪漫又注重生活情趣的男生No.1~

Everybody 情人節快樂!
02-14 11:46 .  1  人

陳嘉惠: 請問誰家有林誠二民法債篇各論下冊,可否借我一下?雖然,第一堂老師講得內容已幾乎打出來,但我想還是看一下安全。
02-14 10:31
#568
李錫昌:  Hi~ Everybody:

昨天聚會時,我臨時產生的Idea.

因為大家所準備的科目與進度不一
定期聚會,
考慮改採行成員「個別報告」之方式
簡單說明:
就您個人目前研讀的科目做「主題」心得分享
抑或提出一個時事或考古題目供大家共同討論
重點是,提出這個議題前,自己要先做點功課

如此之方式,不知大家的看法如何?
02-13 22:49
#557
鄭文傑: Excellent !! 我愛考古題!
02-13 23:03

李錫昌:  係滴(C.D.)~

我的構想大致也是如此
但提出考古題之前提為
提出人應先把答題方向及重點看熟
如此,討論時至少會有個方向主軸
02-13 23:03

鄭文傑: 今天搭捷運上勞基法遇到一位同學,我忘了自我介紹。不過,他對法學這方面非常有興趣,不知道他是否會加入成員。我們這邊有實務者,也有"學"(還在努力學)者。
02-13 22:26
#553
鄭文傑: 梓銜說過鄧老師的勞基法很讚,今天聽完後真的是相見恨晚,也跟我當初想要對勞工盡一份心力的理念相同。
02-13 23:05

李錫昌:   ...^_^... 加油!加油!加油!
02-13 23:14

郭宗澄: 課程:刑法分則 - 藍傳貴

課程:憲法專題研究 - 潘台雄

課程:中華民國憲法 - 王昇徽

課程:民法債編各論- 楊富強

課程:民法繼承 - 許澍林

課程:刑事訴訟法 - 呂丁旺

課程:票據法 - 陳新三

請問各位學長姐有關上述課程所選用的課本,
需要全買嗎?價格多少?或者能先借我課本?
02-13 18:07
#549
李錫昌:  宗澄,我目前手上只有兩科:
1.課程:民法繼承 - 許澍林
2.課程:刑事訴訟法 - 呂丁旺 (僅林鈺雄著)
其他的,有人家沒還我或是二手書活動捐出去的
債各林誠二教授的書,我則是沒買過耶...
02-13 19:15

郭宗澄: 聽課後發覺,沒有課本會很難理解上課內容,還要等到3/10日之後才能買書。
02-13 16:40
#547
 李錫昌  覺得這真讚
李錫昌:   宗澄學弟這學期修哪一些課程呢?

可以向讀書會中已修過該課程的學長姐借課本呀!
02-13 17:49

李錫昌:   呃...

昨天的新生始業式中,學校有報告說

圖書館裡好像有新增設一個「書局」

本學期所有課程的教科書都可買得到

真要購買的話可先打電話詢問後再過去

但大面授使用書籍...個人仍建議...先別急著買
02-13 23:24 .  1  人

李錫昌:   各位成員:



本學期招募讀書會成員以及二手書交換活動之DM



已放置於教學大樓"公用電腦區旁邊"的志工服務台



煩請上小面授的成員,上課時可順便代散發及宣傳



魯力喲~ 感恩 ...^_^...
02-13 14:51
#546
謝東波: 真有這回事?今天聽有同學說85折,是真的嗎?可以團購嗎?
02-13 23:15

李錫昌:   以往,「三民書局」到學校來...

教科書大致是打85折,確實比坊間便宜1成以上

三民書局多位權威教授的書在其他書局並不打折

新同學如確定要買全新版本的教科書可向學校買



惟,教科書真的挺貴滴...尤其是法律科目書籍

林山田、林鈺雄、林誠二...一科都要一千多元

這也是我一直想推動「二手書免費交換」之原因
02-14 08:10

鄭文傑: 大面授的課程開始了,請大家要收聽喔。這學期修了六門加合辦的勞動基準法。
02-12 23:47
#544
戴彩琴: 好的.謝謝學長通知
明天凱始聽課囉
02-12 23:48

陳梓銜: 大家好!!久違了大家~~半個月來病了2次,今年的冬天對我來說算是特別冷呀。
養病期間順便做了5份刑法月餅。
02-12 20:08
#538
 戴彩琴  覺得這真讚
李錫昌:   保重呀~ 梓銜!

聚會您沒到... 感覺就有點熱鬧不起來捏...
02-12 22:14

李錫昌:   ...^_^...歡迎新同學郭宗澄加入讀書會!
02-12 15:22
#537
 李錫昌  覺得這真讚
陳梓銜: 歡迎+1
02-12 20:20

李錫昌:  嗯...宗澄學弟(吧?)給我的感覺是...

有法學基礎的「練家子」喲,已敲定「法政」啦!
02-12 22:17

謝意聲: 不想開學...
02-08 21:17
#531
李錫昌:   呵呵... 大家都忙忘ㄌ

應該跟家菘補說一聲:昨天~生日快樂!
02-11 21:53 .  1  人

謝意聲: 對對...Happy birthday!
02-11 23:51

張嘉琳: 報告錫昌學長,2月12日我也不會到場。
02-08 18:18
#530
 李錫昌  覺得這真讚
李錫昌:    O.K.!
02-09 18:11

鄭文傑: 那這次的聚會小弟就先忙其他事情,暫不到場。不過任何資訊分享記得分我一杯羹喔。
02-07 21:57
#528
 李錫昌  覺得這真讚
李錫昌:   瞭解~
02-08 10:20

李錫昌:   請大家瞄一下最新文件...

我是有勾選閱讀權限選項,但也不知操作是否正確?
02-03 21:17
#518
陳梓銜: 答:非社員亦能下點閱及下載。
02-12 20:24

曾瓊慧: Happy birthday!
02-03 18:17
#516
 戴彩琴  覺得這真讚
謝意聲: 喂~什麼時候多了一隻小強啊?
02-04 01:55

謝意聲: 今天是我的生日耶!
02-03 12:30
#511
 2  個人說讚
張家菘: 同學:別懷疑!2月10日正是在下我水瓶.我的之前還有2月6日的學生代表王妙琪.認識的這麼多水瓶
不知道會不會太多水把空大給淹了.哈哈哈
02-04 14:51

李錫昌:   ㄛ~ 我沒看到上一則回應內容

還以為意聲看錯日期說...呵呵...拍寫.拍寫!
02-05 11:39

鄭文傑: 學校的即時塗鴉牆,他的字體有其他方式可以設定嗎?字體太小都看不清楚。老人眼睛...
02-02 00:48
#502
 戴彩琴  覺得這真讚
張嘉琳: 你的瀏覽器如果是火狐,可以按住ctrl然後滑動滑鼠的滾輪,網頁會變大或縮小,如果只想放大字體不想法大網頁,可以在網頁上方的「檢視」→「縮放」→設定「只縮放字體」。
02-02 02:05

陳梓銜: 哈~有種旋臂式閱讀用的放大鏡,可以加裝在螢幕唷^^(逃~~)
02-12 20:28

張嘉琳: 王澤鑑的二手民總,露天拍賣有人賣的超便宜的耶~
以下兩個網址,一個是60元,一個是50元,真的是便宜到令人不敢相信。我個人已經先搶買了一本回家看了,真的是賺到了!果然,王澤鑑的民總就是不一樣,跟鄭玉波的差好多喔。嘿,想要撿便宜的同學,你們可以參考看看喔。

另外,不曉得各位同學教科書(新書或二手書)的時候,大多會去哪裡買呢?二手書的話,我個人大多選擇在露天拍賣比價,那同學們呢?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21201318328089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21101194380493
02-01 02:42
#492
 2  個人說讚
蔡瑜芳: 網拍要多加比較才好,另外也要考慮運費問題,有些賣家低價起標,卻在運費做文章(例如郵寄運費200~300不等),另外下標前必須詳問書況、並參考賣家評價度、以及賣家評價上有無做假,買法律書還必須注意出版日期有無符合現行規定需要。露天不一定比較便宜,有些賣家露天跟奇摩雙邊開賣場,卻疏忽兩邊起標價的調降,常有些高分賣家在奇摩已調降卻忘記在露天降價情況(因為露天交易量比較低),還是雙邊比價比較妥當。
02-02 19:28 .  1  人

李錫昌: 呵呵... 顯然也是"繳過學費"滴~
02-03 12:40

陳嘉惠: 錫昌學長,doc檔案已收到了,感激不盡..
01-31 06:09
#491
李錫昌:    ...^_^...
02-01 12:55

陳嘉惠: 不好意思,我的電腦較老舊,那個民訴圖像記憶法是docx檔,不曉得誰有doc檔可以轉給我嗎?謝謝!
01-30 10:30
#485
李錫昌:   文傑應是用office2007(含)之後的Word存檔滴

我晚上把它轉成97-03的.doc檔後再補寄給妳
01-30 12:58

陳嘉惠: 感激不盡..
01-30 13:42

陳嘉惠: 不好意思,我的電腦較老舊,那個民訴圖像記憶法是docx檔,不曉得誰有doc檔可以轉給我嗎?謝謝!
01-30 10:30
#484
李錫昌:   五甲二路紅景天... 挺. 棒. 的 !

二樓有個約可容納10人談話的小包廂,

只需每位參加者均點一杯飲料即可,不用付場租費。

嘉琳、家菘、淑茹、彩琴從住家過來也都很方便...

我看,以後每兩週一次定期聚會就固定在此舉行吧!

【註:呃...嘉惠住左營可就累ㄌ.祇好委屈妳囉~】
01-29 19:58
#480
 2  個人說讚
謝意聲: 原來真愛碼頭的花海是種在鹽埕綠廊自行車道啊!呵~
02-05 01:57

謝意聲: 原來真愛碼頭的花海是種在鹽埕綠廊自行車道啊!呵~
02-05 01:57

謝意聲: 我竟然不知道2011高雄有花海!不知道去走春!

http://blog.udn.com/kocj/4775661
01-29 00:46
#475
謝意聲: 今天倒是到高雄都會公園旁邊的後勁溪自行車道起點走到終點啊!
01-29 00:52

謝意聲: 還在左營勝利路吃了傳說中的三牛牛肉麵啊!
01-29 00:55

鄭文傑: 社長,歹勢,明日的聚會我臨時有私事不克參加,還請跟大家說聲抱歉。有任何進度或問題,歡迎大家貼上來。
01-29 00:25
#474
陳嘉惠: 1/29日聚會,手上有智富出版"朱浩民教賺選擇權"dvd,如有人有興趣看,明天可以順便帶過去哦!
01-28 10:20
#471
 李錫昌  覺得這真讚
戴彩琴: 學長:
我可能會大約中午12點前就會到囉
01-29 01:07

戴彩琴: 學長:
我可能會大約中午12點前就會到囉
01-29 01:07

張家菘: 今天是除夕夜.祝各位夥伴ㄇ.新年快樂~恭喜發財~龍年行大運.心想事成.萬事皆如意.更重要的是~金榜題名~^^
01-22 18:10
#467
張家菘: 會長:29日聚會看要改在五甲店ㄇ.那是去年6月20日開的新店
地址:五甲二路657號.也就是主幼商場隔壁路的三角窗.
關帝爺廟的對面.時間10點30分開始營業.還有是否要準備
小禮物呢?^^
01-22 16:32
#465
 2  個人說讚
李錫昌:  家菘,讓您費心了,謝謝您!

這幾天我會先抽空到五甲二路去瞄瞄...瞭解先

10點30分才開始營業呀,那我們也要往後延囉

交換小禮物捏...我想我們窮學生就設定少一點

禮物價值在150元至250元之間,大家覺得如何?
01-23 23:38

李錫昌:  各位,五甲二路657號紅景天很不錯!

第二次定期聚會之時間、地點詳如最新公告所示
01-25 22:04 .  2  人

蔡名翰: 我想請問這裡的學長姐 有沒有已經辦過選系跟學分抵免的動作
是否可以告訴我該帶什麼東西 或該注意些什麼!!拜託囉 謝謝!!
01-21 16:02
#461
李錫昌:     名翰同學:

選系和抵免應該有許多讀書會成員都辦過,
只是這幾天過年,大家都沒怎麼上網瀏覽,
1月29日辦第二次聚會(詳情煩參最新公告)
我昨天已發通知,剛才又補發了手機簡訊,
所以,這兩天應該會有其他成員上網回覆。

喔~對了,我好像還沒收到您的聯絡資料?
煩寄至→ asia5588@yahoo.com.tw 予我
謝謝囉!祝新年愉快、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01-26 12:05

陳嘉惠: 剛發現有些學校(如前鎮高中)的教室是可租借的,約900元.也許可以參考看看哦!
01-21 07:35
#458
 李錫昌  覺得這真讚
李錫昌:  呃...15日下午在林南街口的紅景天
那兒2樓為獨立空間,完全不會影響他人
消費額滿500元就可以,不用付場地費用
但因上次聚會發現成員以鳳山、五甲地區佔多數
所以,才會有轉移到五甲地區的紅景天之構想!
01-21 08:52

陳嘉惠: 現在才發現,29日聚會時間是否維持原時段?
01-22 08:39

陳嘉惠: 剛發現有些學校(如前鎮高中)的教室是可租借的,約900元.也許可以參考看看哦!
01-21 07:35
#457
陳嘉惠: 意聲同學,我有發MAIL給您,不知是否有收到了?詢問刑訴資料的事哦!
01-21 07:22
#456
陳嘉惠: 意聲同學,我有發MAIL給您,不知是否有收到了?詢問刑訴資料的事哦!
01-21 07:22
#455
謝意聲: 過年要辦年貨.圍爐.拜年.走春.看電視.休息..等忙得很,可否過年完聚會再拿去?1.29不是還有聚會?我怎麼覺得事情很多?
01-21 16:32

陳嘉惠: 唉!人越老,過年要忙的也跟著多,唯一高興的只有看到自己佈置出來的氣氛..那就29日號再拿了,謝謝!
01-22 08:38

謝意聲: 恭賀新禧 祝大家 萬事如意,龍年行大運.
01-20 22:10
#454
 2  個人說讚
張嘉琳: 各位有沒有看到昨日的新聞,或前日最高法院刑事庭的決議?這是有關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第2項的爭議,該號決議讓我國的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更加落實。往後檢察官若舉證不足,法官將不會調查對被告不利的證據,而檢察官也不能以法院未就此調查為上訴理由。關於這個見解的轉變,先前李炫得老師即在上課時時常提起,而今日聯合報的民意論壇有對之評論者,該號決議之重要程度不言而喻,所以尚未看過該新聞或決議的同學,務必注意。
01-19 15:07
#449
 2  個人說讚
陳嘉惠: 謝謝嘉琳的提醒,我會去注意的.
01-19 16:02

張家菘: 關於該決議有人贊成有人擔憂.憂的是擔心司法判決天平將傾斜.而這些擔憂的人沒意外都是檢方.因為當院方不再調查不利被告證據.第一線也就是地院的檢察官勢必要調查更多的證據來起訴被告.增加了檢察官的工作.這決議也許會讓今年的司法特考舊年考題捲土重來喔!例如:何謂職權進行主義?何謂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我國目前採行何種主義?>類似這種題目
01-22 16:59 .  1  人

陳嘉惠: 請問購買行動硬碟為何用?不好意思,上次忙著帶小侄女未參加讀書會?
01-18 08:40
#442
陳嘉惠: 那..是每人要各買一台,還是大家合購一台呢?歹勢,有點狀況外...
01-18 12:51

李錫昌:   各自買... (要在家研讀用滴呀!)
01-18 12:58

李錫昌: 哈囉~ 鳳山&五甲的同志們:

1月29日定期聚會的場地,勞煩各位囉!
01-18 08:25
#440
李錫昌:      Dear All:

已把購買行動硬碟事宜po在文件區囉...^_^...
01-17 13:39
#436
李錫昌:   to彩琴:沒關係滴...^_^..

可以先看看妳的電腦硬碟容量賸多少G
把需要的資料儲存到P.C.上就好了呀!


呃...其他同學也不妨考量如此的方式
不一定要購買行動硬碟...(不便宜耶)

因我是在外地上班,使用上有此需求也
01-20 08:53

李錫昌: 呃...15日下午在林南街口的紅景天
那兒2樓為獨立空間,完全不會影響他人
消費額滿500元就可以,不用付場地費用
但因上次聚會發現成員以鳳山、五甲地區佔多數
所以,才會有轉移到五甲地區的紅景天之構想!
01-21 08:53

鄭文傑: 我真的沒想到隨身硬碟,這樣貴!!!
01-16 14:44
#430
 3  個人說讚
李錫昌:  晚上在奇摩、露天逛了幾個小時... 

奇摩這家的價格最便宜,品項選擇也很多↓
http://tw.user.bid.yahoo.com/tw/booth/Y6675256753

另,一位創見750G_USB3.0(僅存一台)賣家告知,
去年至今,硬碟價格不降反漲,故現在的價格較高
我向他下標那台,他願意賣我2300元
雖是全新,但因是去年進貨,保固從去年11月起算
01-16 22:38 .  1  人

李錫昌:    Dear All:

已把購買行動硬碟事宜po在文件區囉...^_^...
01-17 12:53

鄭文傑: 我還是找不到在文章發表時,可以勾選限成員瀏覽的選項,有誰可以教嗎?
01-15 20:48
#422
鄭文傑: 我終於知道了,只有在文件區有,但是討論區沒有。
01-15 23:25

鄭文傑: 本來以為我IE的版本太舊!
01-15 23:34

鄭文傑: 今日聚會,民法的老大,嘉琳學姊,問甲受乙詐欺出賣A物(值100萬),價金10萬元,若甲撤銷請求權已罹於時效(1 or 10年),在王澤鑑民總2011年四月版第422頁以下有說明。請各位自行了解,若有不懂,請各位再提出發問嚕。我是組員。
01-15 20:41
#421
 戴彩琴  覺得這真讚
鄭文傑: 詳情請看討論區。
01-15 23:25

鄭文傑: 詳情請看討論區。
01-15 23:25

王玉惠: 心智圖我也有興趣, 我的是"易新心智圖"
1.在學習過程中, 能夠掌握學習目標
2.擬定學習計畫並落實每一個細節
3.以創新, 有趣的學習方法來解決生活問題
4.提升對問題的思考能力與記憶力
5.能夠同時兼顧學習主題的完整性與細節深入
6.讓讀書變得很好玩
與您們一起加油!
01-13 20:46
#411
 李錫昌  覺得這真讚
謝意聲: 我啊這幾天在看一本王澤鑑的侵權行為法,開學時候三民書局來學校我翻了一下覺得不錯買的.
01-15 01:22

張嘉琳: 謝意聲,記得找找我問題的答案呀
01-15 22:24

鄭文傑: 謝憶聲,謝學長,借問幾壘,您需要許澍林民法親屬嗎?我帶給你!?
01-13 08:53
#409
李錫昌:  呵呵...意聲現在都謙稱「學弟」啦~
01-13 20:56 .  1  人

謝意聲: 星期天要不要去?明天先選舉完再說啦!
01-13 22:32

李錫昌:    1月15日聚會結束後...
可以的話,想帶大家到林南街的紅景天去看場地
那邊二樓空間極大,但平常營業時沒有開放使用
我問過店長,可以預訂場地,消費額也非常合理
8日曾和成員略為聊過,個人認為那邊場地不錯
01-13 08:25
#406
 李錫昌  覺得這真讚
李錫昌:  另外,成員那天請記得帶「小六法」
除了文傑做圖像記憶法分享需用到之外
休息空檔,我想來個小遊戲以增添樂趣
什麼樣的遊戲咧...?告.習.哩.斗.哉!
01-13 08:37 .  1  人

鄭文傑: 期待中...
01-13 08:45 .  2  人

張嘉琳: 民法第184條第2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這一條是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

舉證責任倒置的意思,是說原告只要證明被告有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那麼就會推定被告對於侵權行為有過失,因而使被告負賠償責任。但是,並不是說連被告有沒有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也都必須由被告來負舉證責任的。

剛才在知識家就看到有人似乎誤解這個法律…。大家注意一下,別犯同樣滴錯呀
01-12 17:13
#405
鄭文傑: 社團有人有校長與黃明虹老師所著之「幸福學」的課本嗎?因為老師要我補教30%的報告。但是我沒有課本!看是否有同學願意將其中認為不錯的1~2篇文章,掃描給我閱讀,小弟再自己作心得報告。
01-11 22:08
#398
 鄭文傑  覺得這真讚
陳梓銜: 沒開放..線上圖書館的線上閱讀~~殘念!!
01-12 15:15

鄭文傑: 感謝大家幫助,良宇學長說星期天會拿書借我。^^
01-12 16:30 .  1  人

張嘉琳: 在知識家看到一個案子,讓我想起以下的問題
刑法的幫助犯,以故意為限始受處罰?
民法185的幫助人,以故意為限始負賠償責任?
01-11 18:40
#395
 李錫昌  覺得這真讚
李錫昌:  呃... 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
第2項雖明定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但民法中似乎未做「過失」的特別規定耶?
(註:民法我不熟,不知有沒有成員知曉?)

相對的,依刑法第12條第2項規定: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故刑法之處罰,以故意犯為主,應無疑義。
而第30條「幫助犯」並無處罰過失之規定,
因此刑法幫助犯,係以「故意」始受處罰!
01-11 19:06

張嘉琳: 我翻了一下我的教科書,孫森焱寫說:「造意人及幫助人對於教唆或幫助之行為須有故意或過失,被害人所受損害與教唆或幫助行為之間並應有因果關係。」並沒有說僅限於故意。而實務上,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1593號判決亦採此見解。

知道這點,個人認為還蠻實用的,譬如說,過失幫助詐欺的行為人,雖然在刑事上不會成立犯罪,但被害人還可以嘗試使用民法第185條第2項規定向行為人請求賠償,不至於落到求償無門的境地。
01-11 20:00

謝意聲: 休息ing...
01-10 23:05
#394
鄭文傑: 這學期終於結束了,另外中正報名只剩4天,中山則從明天開始報名,有興趣的同學可多留意,祝大家新年愉快嚕,9天連假也要抽空看點書。看樣子下學期可就輕鬆許多。
01-08 19:45
#386
 戴彩琴  覺得這真讚
戴彩琴: 要報明什麼阿
01-08 23:02

鄭文傑: 碩專
01-08 23:07

張家菘: 1月15日?唉~真會選時間.要補考不能參加>
01-07 19:47
#384
鄭文傑: 學長,我給您私底下面授唄!或是在下下次聚會的話有空可以再提。
01-08 19:46 .  1  人

李錫昌:   家菘:

下次聚會,原則上會訂在1月29日
詳細情況,待15日聚會後會再公告
01-09 09:34

羅鎮: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過貝納德的墮落
01-07 16:27
#381
李錫昌: 呃...   我連這片名都是第一次看到耶
01-07 19:14

張嘉琳: 要成立民法185的共同侵權行為,必須先符合184的要件,民法185只是行為人之間彼此關係的規範,請求權基礎仍是184…

ㄜ…錫昌學長,像這樣,可以算是心得嗎?
01-06 23:40
#380
 李錫昌  覺得這真讚
謝意聲: 嘉琳同學可是很積極的,也不管要期末考,星期一就提出民法問題了喔!還好我跟嘉琳同學請假,不然我作業就做不完,期末考就沒時間讀囉!
01-08 23:07

李錫昌:   呵呵... 二手書活動會場上

增添一位「志同道合」的成員,一樂也~

加入成員的方式,好像需要先登出
再重新登入時,於社團網頁左上方
應該有個類似「加入成員」的選項吧?

另,1月15日歡迎參與定期聚會喲!
    ↓ ↓
時間:早上10點鐘起
地點:紅景天漢飲專賣(美麗島站附近)
地址:六合一路174號(靠近中山路)
01-09 08:35 .  1  人

李錫昌:    感謝成員協助寄送資料!

加上梓銜幫忙代寄的歐燕真學姐、張雅琳同學

目前資料有寄達的,約近20位 了~感恩~
01-06 08:45
#377
 戴彩琴  覺得這真讚
鄭文傑: 1/8考5科,從早考到晚...但,下學期就輕鬆了!!
01-05 16:58
#375
 2  個人說讚
陳梓銜: 1/8我考3科
1/8已轉達志工姊姊(燕真)並應允會去幫忙收書
1/8如須代叫便當飲料也可以唷,志工姊姊很會買食物哦
01-06 14:03 .  1  人

李錫昌:    That's Great! 

太讚ㄌ!   先說聲謝謝嘍~
01-06 20:02

陳嘉惠: 行政訴訟新制相關修正條文 將於101.9.6施行
行政訴訟將由二級二審改為三級二審,11月23日公布之行政訴訟法及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修正條文,司法院將於12月26日明定自101年9月6日施行;5月25日公布之行政訴訟法第73條、229條及增訂第241條之1修正條文,亦定於同日施行。
~~共分享之~~
01-04 14:18
#373
 2  個人說讚
陳嘉惠: 補充法條可從"立法院法律系統"查詢。
01-04 14:31

李錫昌:   DEAR ALL:



元旦聚會照片已放置於相簿中(僅限成員閱覽)



以後在學校中遇見了,大家要來滴血認親呦!
01-01 21:10
#365
 李錫昌  覺得這真讚
戴彩琴: 哈哈哈
01-01 21:33

謝意聲: 偶笑滴有點"監介"啊~
01-01 22:05

李錫昌:   新年快樂~~歡迎盟凱同學加入!

您可是101年的No.1呦...^_^...

今天下午讀書會聚會剛剛才結束

聚會照片及討論事項...明天再找時間po上來囉
01-01 19:15
#362
 4  個人說讚
謝意聲: 雖然是剛開始聚會,但是我覺得今天聚會相當成功,來給我們社長錫昌學長愛的鼓勵一下.
01-01 22:30 .  2  人

戴彩琴: 是阿...

剛才把法院組織法的期末考整理完...還有行政法....唉
01-02 01:05 .  1  人

毛盟凱: 這怎麼申請加入?
01-01 15:02
#360
 戴彩琴  覺得這真讚
戴彩琴: 就直接加入吧..我們今天還去聚會呢..趕快加入社團吧
01-01 17:24 .  1  人

謝意聲: 我心理學網路課程今天才聽完,行政法還10講沒聽.
12-30 20:08
#359
李錫昌: DEAR ALL :

煩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遞給我,
或以手機告知您的聯絡電話等資料

電子信箱: asia5588@yahoo.com.tw
手機號碼: 0915 - 527950

原因有二:
(一) 於辦理聚會或其他活動時,除電子郵件通知外,尚可以傳簡訊告知。
(二) 學校要求各社團,下學期需提社員通訊錄與幹部名冊,送交輔導處。

敬請成員們協助,
寄送您的學號、系組、地址、電話、E-Mail等資料予我!

    ~ ~ ~ 3 Q ~ ~ ~
12-29 09:21
#353
陳梓銜: 已代寄張雅琳'歐燕真二人請查收!!
01-03 13:50

李錫昌:   3Q~
01-03 20:21

陳嘉惠: 請問有修過楊富強法官的民法債編的同學,因看他的書單有開林誠二的書,不知道是否要買此書?
12-27 20:49
#331
李錫昌: 林誠二教授是國內民法權威
但個人至今沒看過林老師的著作...慚愧!

邱聰智教授的書,上李福隆老師的課買過
個人的感覺是:有點文言,用字似嫌艱澀
比較之下,王澤鑑教授的著作,淺顯易懂

楊老師可能是使用林教授的書當講次內容
而大面授上課,楊老師會自編講義供下載
在課堂上也是以該份講義內容做實例講解
按以往慣例,講義乃期中、期末考之範圍
12-28 08:20 .  1  人

鄭文傑: 網路聽課時會需要用到老師指定的書,另外大面授老師都會談課外比較生活化的東西,不侷限於債各,包含整部民法、訴訟法等。所以當然一定要買一本書,另外老師的課一定要去上,因為他的課程很實用!
12-28 08:32 .  1  人

李錫昌:   DEAR ALL:
讀書會好久沒辦聚會了...

 這次聚會地點↓ 【註:美麗島捷運站附近】
紅景天活力漢飲 (07)2369743
地址:高雄市六合一路174號
時間:101年1月1日13:30

雖然還是採取自由參加的方式,
但衷心期望成員們能撥冗參與!
12-27 14:23
#330
謝意聲: 我報名參加!
12-29 00:05

李錫昌:  呵呵... 當天不妨打扮一番呦~

俊男美女讀書會...  當然要PO上來秀一秀嘍!
12-30 19:00

12-27 00:11
#321
 2  個人說讚
鄭文傑: 我資訊工程的,有機會喔!
12-27 09:58 .  1  人

陳嘉惠: 專利這門課,之前我有去第一科大修過,基本上,要有些工科底子,不然,光聽機器的結構,就很暈的說..也因此,不敢朝智財這方面的路走.
12-28 06:57

謝意聲: 我應該去補習嗎?
12-26 21:17
#320
李錫昌:  嗯...當考試科目相同時,不錯的選擇

這也是舉行這次聚會的主要用意之一
大家可以聊聊彼此想準備的考試項目
有相同考科的,可進行資源交流分享
同時,也可以分工細讀,再定期研討

總之,根據許多國考上榜前輩的經驗
讀書會中,相互砥礪共勉,助益頗大
12-28 11:00 .  1  人

謝意聲: 按個讚!
12-29 01:17

鄭文傑: 選課系統有加選調查,應該是學校評估提高上課名額,請想修又修不到的同學,進得去加入!楊富強老師的課要選喔。
12-25 17:33
#319
 2  個人說讚
賴芝湘: 我第一天就加了,不過都沒消息@@
應該還有很多人想修才是~
12-27 12:45

李錫昌:  自己隨時上去瞄一下比較保險啦...

我原本下學期只修一兩科,想要準備普考
後來改變策略,決定先完成空大學歷再說
所以,臨時又加選了其他課程
陳新三老師的票據法也是很早就額滿
上週沒事就上去晃盪的收穫就是...
赫然發現,票據法空出一個名額來
當然二話不說滴...就給它選下去
12-27 13:58

陳梓銜: 在憲法科目的討論區有個問題:
論述違憲審查機關審查規範人民權利自由的法令是否合憲時,所應採取的標準化步驟?
我們社團有人可以幫解嗎?(我個人也很需要弄懂它..嘻嘻)
12-24 02:40
#318
賴芝湘: 審查法令是否合憲是大法官的職權
建議可以參考看看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喔~

當初修憲法的時候我還不知道可以去翻這個耶,就很緊張,因為潘老師教學認真嚴格,還好低空飛過~
12-27 12:49

羅鎮: 這有人解答~~可以參考看看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103107037
12-30 13:06

張家菘: 曾經在法政討論區看過有一個自稱49歲考上五等錄事ㄉ
莫非是~~~~~~~~~~~
12-21 21:13
#301
李錫昌: 呵呵... 我是47歲時去考ㄉ,非49歲
12-22 08:21 .  1  人

張家菘: 吼!真可惜人在北部工作都沒辦法參加聚會.明年就回到南部工作了.明年再參加囉!!
12-21 21:11
#300
 李錫昌  覺得這真讚
李錫昌:  沒關係,明年我們讀書會更熱鬧滴呀~

     大 家 加 油 !
12-22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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