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電玩致女兒餓死 父母判刑
振益同學:
關鍵重點,你已經使用不同的顏色圈出來了...
王姓夫妻涉犯刑法第294條第2項遺棄致死罪
依法本應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我推測第一審引用刑法§57+§59酌減為5年4月
翻閱我手上的參考書,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要件有二:
(一) 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
故自訴人或檢察官為被告不利益所提上訴不適用。
(二) 非因原審判決法條適用不當
就此要件,實務之標準極為嚴格;凡變更第一審引用
之「刑法」條文,皆可認為原審判決法條適用不當,
而無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
沉迷電玩致女兒餓死 父母判刑
振益同學:
關鍵重點,你已經使用不同的顏色圈出來了...
王姓夫妻涉犯刑法第294條第2項遺棄致死罪
依法本應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我推測第一審引用刑法§57+§59酌減為5年4月
翻閱我手上的參考書,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要件有二:
(一) 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
故自訴人或檢察官為被告不利益所提上訴不適用。
(二) 非因原審判決法條適用不當
就此要件,實務之標準極為嚴格;凡變更第一審引用
之「刑法」條文,皆可認為原審判決法條適用不當,
而無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