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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1樓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考試日期:
(一)第一試筆試:103年8月9日(六)。
(二)第二試筆試:103年10月18日(六)至10月19日(日)。
(三)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03年12月27日(六),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報名有關規定:
(一)本項考試第一試與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同時舉行,並採同一試題;應考人報考本2項考試且均達各該考試第一試錄取標準,得分別應各該考試第二試。因本2項考試應考資格規定不同,且第一試錄取標準係依第一試全程到考人數分別計算,爰應考人於第一試報名時,須依應考資格規定及意願擇定報考「司法官」、「律師」或「司法官及律師」類科,以及應試考區。
(二)報名日期:
1、第一試:自103年5月13日(二)起至5月22日(四)下午5時止。
2、第二試:自103年9月19日(五)起至9月25日(四)下午5時止。
(三)報名收件截止日期:103年5月23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
本項考試第一試應試科目綜合法學(一)之「憲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及綜合法學(二)之「民法」、「民事訴訟法」等6子科目部分試題採複選題型,其題數、配分及計分方式如下:
(一)題數與配分
1、憲法:測驗題題數總計18題,其中單選題14題(每題2分);複選題4題(每題3分)。
2、行政法:測驗題題數總計32題,其中單選題26題(每題2分);複選題6題(每題3分)。
3、刑法:測驗題題數總計32題,其中單選題26題(每題2分);複選題6題(每題3分)。
4、刑事訴訟法:測驗題題數總計23題,其中單選題19題(每題2分);複選題4題(每題3分)。
5、民法:測驗題題數總計46題,其中單選題38題(每題2分);複選題8題(每題3分)。
6、民事訴訟法:測驗題題數總計28題,其中單選題24題(每題2分);複選題4題(每題3分)。
(二)計分方式
1、複選題每題有5個選項,其中至少有2個是正確答案。
2、複選題占各該應試科目測驗式試題之配分比率,以不超過30%為原則,且試題上註明複選題之題號。
3、本項考試第一試採複選題之試題,每題配分均為3分。其計分方式為,複選題各題之選項獨立判定,全部答對者,得該題全部分數;答錯k個選項者,得該題(5-2k)/5之題分;所有選項均未作答或答錯多於2個選項(不含2個)者,該題以0分計算。
4、關於複選題題數、計分方式、試題範例、試卡劃記等說明可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應考人專區/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宣導專區」網頁查詢,相關規定並載明於應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