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MS知識社群ePortfolioeeClass學習平台空大首頁登入
時事法律問題討論(1)
1樓
 
  【時事法律問題】
 
  某市3名未成年少年想在午夜到網咖「練功」,欺騙在政府機關工作的陳姓網友
,說要參加網路遊戲比賽,但需出示政府機關許可證明,才能在午夜逗留網咖;陳男好意幫忙,卻造假公文書交給少年使用,並發文給舉辦遊戲的公司,被當地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某市依「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嚴格規定,未滿18歲青少年不得進入網咖,但若有少年參加「電競公司」舉辦的比賽,只要主管機關核准,並有成年人陪同,就可讓少年進入電競公司指定網咖「練習」。
 
  3名國中生得知此規定後,見在政府機關工作的陳姓網友有輕度智能障礙,謊稱準備參加「電競聯盟」的網路遊戲比賽,但午夜12點網咖就會趕人,他們沒辦法專心練功,央求陳男協助取得政府機關許可證明。
 
  為讓少年深夜「合法」逗留網咖,登入政府機關公文系統假造證明單,並蓋上收發章後,交給3名少年到指定網咖「練功」,後來自作聰明地把假公文寄給電競公司
,希望他們轉寄指定網咖業者,准許少年午夜進入網咖。
 
  電競公司收到政府機關公文後,察覺格式和戳章「怪怪的」,呈報法務部由某市調查處調查後,將陳移送法辦。3名少年則因尚未使用假公文,檢方網開一面,未將他們移送少年法庭偵辦。
 
 
 
請同學就以上之法律問題踴躍發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