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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暑期畢業申請暨須知
by 99110786, 2013-07-22 09:09:39, 人氣(724)
教務公告
* 101暑期畢業申請暨須知
*   * 發表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    

一、申請

1.通識課程20學分以上。(含規定之必修學分)
2.畢業學系之專業課程78學分以上。(含專業必修26學分以上)
3.總學分數:(累計實得學分數)+(當學期選修之學分數)≧128或168學分者。


畢業學分配置

畢業申請者之入學學年別

符合畢業申請資格之學分與科目

備註

通識教育≧20學分

102學年度起入學者

【人文科學】領域至少修讀2科

【社會科學】領域至少修讀2科

【自然科學】領域至少修讀2科

【城市學】  領域至少修讀2科

 

99至101學年度入學者

高雄發展史/高雄發展與觀光導覽、資訊概論、都市人權、幸福學

101學年度(含)前之舊生亦可選擇102學年度起之畢業申請新規定

93至98學年度入學者

高雄發展史/高雄發展與觀光導覽、資訊概論

92學年度以前入學者

高雄發展史/高雄發展與觀光導覽

學系專業≧78學分

必修≧26

學系專業必修學分修超過26學分的部分,可移做專業選修學分;但專業選修學分修超過52學分的部分不得移為專業必修學分

 

選修≧52

自由修讀學分

可任意選讀

於任何學系/中心之課程均可修讀

 

畢業總學分數    全修生≧128    選修生≧168


 
二、申請日期:自102年7月22日至8月2日之上班時間(8:00-12:00;13:00-17:00)至註冊組辦理。

 
三、檢附文件:
1.畢業申請書。(自本校網站/行政單位/註冊組/書表下載)
(須填寫英文姓名,與護照或信用卡同)
2.學分配置一覽表。(自本校網站/學生專區/校務系統/畢業管理下載)
3.「抵免、減修科目學分申請表」自存聯。(無者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