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學期期末考訂於1月13日及1月20日﹝星期日﹞舉行,請同學遵守下列注意事項:
一、請記得攜帶學生證應考(或其他貼有照片之證明文件)。
二、考試時務必遵守考試規則,並關閉手機。
三、考試科目有衝堂情形,請至教務處課務組辦理衝堂考申請。
四、某些課程拆班考試,且教室分散不同樓層,查詢考試教室時請先注意【開課號】,再查詢【學號區間】,是否與所選課程相符,以免走錯教室。
五、考試教室分配表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