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樓, 林茂伸, 2015-06-25 16:00:25)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工商管理系103學年第2學期
管理心理學期末報告-學習單6
授課老師:李麗雯教授 學號:96210547 姓名:林茂伸
案例六
林妙熙向您反應有周秀娥在她就不去開會,因為周秀娥曾在會議上公開指責她,如果你是課長,會議即召開,要如何處理?
解:
分析案例衝突類型:A型衝突
衝突解決策略:遷就順應(姑息主義),不強制林妙熙參加開會。
理由及分析:
1. 若因此延誤會議之召開,兩人的衝突不但未能化解,事端反而更加白熱化。
2. 林妙熙不參加開會,相對為自己辨解的機會減少,並不是立足職場的好方法。
3. 會後俟機約談雙方,以「對事不對人」、「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的方式帶入。
4. 林妙熙若持續不參加開會,於公將無立足點,理應願意在課長的調解下化解衝突。
案例十二
麗琪科長主張一點半上班五點半下班,呂玲科長則主張一點上班五點下班,請問你身為兩人主管調解時要把握那些原則?
解:
分析案例衝突類型:C型衝突
衝突解決策略:競爭(支配)進而分享(折衷)
理由及分析:
1. 採理性與尊重的模式以「責任制」各自遂行之。
2. 麗琪科長與呂玲科長既為單位主管並各有其主張且只「半小時」之差距,可視其為單位主管行使其職務不同的各自裁量權。
3. 採行不同時段下班的策略,亦可避開尖峰時間各項工作流程相互排擠的耗損率。
4. 為避免兩個單位執行組織任務必須協商時,因「半小時」時差所發生的諸般事項,要設置單位間的交流平台補助其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