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MS知識社群ePortfolioeeClass學習平台空大首頁登入
位置: 張嘉琳 > 最新文章
by 張嘉琳 2012-11-07 15:08:13, 回應(0), 人氣(3183)
101-1民法物權第2次大面授筆記.pdf
(全文...)
by 張嘉琳 2012-11-04 19:34:28, 回應(1), 人氣(2758)
by 張嘉琳 2012-10-21 14:09:01, 回應(0), 人氣(10501)
按羈押之聲請,若程序合法並且符合羈押要件,法院得簽發押票,裁定准予羈押被告。惟,准予或駁回羈押,應以「裁定」或「處分」行之?依照實務
(全文...)
by 張嘉琳 2012-08-21 13:07:56, 回應(8), 人氣(4538)
最新一期滴廣播節目表來嚕!以往都要開學後一個禮拜我才會趕緊自己製作節目表然後發文的,但這期的廣播教學節目表比較早出爐,啥原因?因為咱學校這學期也在網站上頭公布節目表啦~而且還提早。恩恩,很好! 以下的兩個電台的網站,是我自己在沒有選修大面授的時候
(全文...)
by 張嘉琳 2012-07-05 23:07:44, 回應(0), 人氣(17689)
問題提出:在無權處分的問題當中,甲為原權利人,乙為無權處分人,丙為相對人,若甲依民法118條拒絕丞認,則:情況一:設若丙係善意相對人,而得依民法801條、948條規定善意取得該物。此時,甲可向乙主張民法179不當得利,及民法184之侵權行為,但是,乙可不可以同時主張呢?情況二:設若丙係惡意之相對人,而甲依民法767要求返還該物,問:丙可否向無權處分人乙主張民法179不當得利、民法184侵權行為及民法226債務不履行?而丙是否可以同時主張? ~~~~~~問題回答~~~~~~ 情況一:若甲依民法118條拒絕丞認,丙為善意相對人,可以依民法801條、民法948條善意取得該物。甲可向乙主張,民法179不當得利及民法184侵權行為。請問以是可以同時主張嗎?此時要情況而定。乙無權處分,而善意第三人主張801、948之規定而取得所有權,原所有人是否得向無權處分人乙主張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這必須要分別情況來論 述。蓋一般侵權行為的成立,須具備三個基本要件:1.加害人有故意過失。2.不法性。3.被害人受有損害。而不當得利構成要件,則不以受益人的行為具有故 意過失、不法性為必要。因此,在此種情形中,須逐一檢視其構成要件。二者的適用關係,茲分四種情形言之:1.成立不當得利,但不成立侵權:例如繼承人非因過失誤他人之物為遺產出售於他人致生善意取得時,不成立侵權(因無過失),但成立不當得利。2.成立侵權,但不成立不當得利:例如繼承人甲明知或因過失不知某物非屬其父的遺產仍贈與善意之丙,而移轉其所有權時,係無權處分乙之所有權,因為受有利益,部成立不當得利,但因故意侵害乙之所有權,應負侵權責任。3.成立不當得利與侵權行為:例如繼承人甲明知或因過失不知某物為乙所有,讓售於善意之丙,取得價金時,應負不當得利返還義務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4.不成立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例如甲非因過失不知其繼承遺產中之某物為乙所有,贈與於善意之丙,並移轉其所有權。在此情形,甲對乙既部成立不當得利(因未受利益),亦不成立侵權行為(因無故意或過失),僅發生乙得否對丙主張不當得利的問題(183條)。而不當得利與侵權行為均成立之情形(如上開第三例),此時,不當得利與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因其成立要件不同,目的亦異,我國判例學說一向肯定二者得獨立存在,競合並存,由當事人選擇行使之。情況二:丙為惡意的相對人,甲依民法767要求返還該物。丙可向無權處分人乙主張:民法179不當得利、民法184侵權行為及民法226債務不履行??請問是可以同時主張嗎?可否主張不當得利,必須視惡意相對人丙與無權處分人乙之間的契約是否已經不存在。在契約尚存在之時,無權處分人如果受有利益,係基於該契約所致,並非無法律上之原因,故不成立不當得利。因此,個人認為不當得利與債務不履行,並不能同時主張。在契約有效之時,當事人應依債務不履行或權利瑕疵擔保主張,不再另行成立不當得利。至於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行為是否得同時主張?此時,首先應視無權處分人是否因故意過失不法侵害丙之權利而成立侵權行為,如成立侵權行為者,則我國判例對於此二者究竟應採【法條競合說】或【請求權競合說】,尚未儘一致。孫森焱認為,目前仍乙請求權競合說為可取。因此,此二請求權互相獨立並存,債權人得選擇行使,如果行駛其中一請求權而達目的,則其他請求權即行消滅,如未達目的,則其他請求權仍得行使。
(全文...)
by 張嘉琳 2012-02-18 22:43:58, 回應(7), 人氣(3808)
最新一期滴廣播節目表來嚕!廢話不多說,沒選到課又想聽課的同學們,趕緊點開網路的線上節目上課去唄!高雄廣播電台線上節目收聽(←點我進入聽取)
(全文...)
by 張嘉琳 2011-11-10 17:49:30, 回應(0), 人氣(14230)
一時的契約 vs. 繼續性契約
(全文...)
by 張嘉琳 2011-11-04 07:39:33, 回應(10), 人氣(10522)
前幾天聯合報有一篇看了很令我氣憤,標題為「哪來的生父? 兒被認領 單親媽不知」的報導,他的內容如下:==================
(全文...)
by 張嘉琳 2011-10-26 14:43:14, 回應(0), 人氣(2544)
銀行法修正╱免連帶保人「貸款人未必有利」作者: 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1年10月26日 上午11:53 立法院三讀通過銀行法修正案,不過,不少銀行主管指出,修法通過後,銀行無法使用連帶保證人機制,對貸款人未必有利,因為如貸款人信用較差,可能須適用較高的貸款利率或貸不到足額貸款,反而增加負擔。
(全文...)
by 張嘉琳 2011-10-26 14:39:36, 回應(0), 人氣(3389)
先打卡或買早餐? 職災理賠大有別作者: 記者蔡容喬、曾雅玲╱連線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1年10月26日 上午11:52 最近網路一則「打卡後不要買早餐」文章被大量轉寄,提醒上班族早餐趕在上班前買,萬一途中發生意外,可申請職業災害給付,但若打卡上班後買就不行。勞委會勞保局表示,上班前、下班後往返居所和就業場所必經途中發生事故,可核給職業災害,但打卡後外出處理私人事務,無法列入職災。
(全文...)
Prev123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