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MS知識社群ePortfolioeeClass學習平台空大首頁登入
洪英花法官指大法官任期屆滿 司法院釋疑
by 羅鎮 2012-05-02 01:33:46, 回應(0), 人氣(1541)
台北地院法官洪英花等人今天表示,根據相關法規,司法院正、副院長兼大法官賴浩敏、蘇永欽任期早在去年就已屆滿,兩人應即日解職。司法院回應,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

洪英花偕同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等人在司法院前召開記者會,他們表示,憲法增修條文明定,民國92年起,15名大法官分為任期4年與任期8年兩組,並採用交錯任期制,每名大法官的任期個別計算。

另外,根據司法院組織法第5條第3項規定,大法官出缺時,其繼任人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

吳景欽說,因此依照相關規定,賴浩敏、蘇永欽是遞補前大法官賴英照、謝在全的出缺,兩人繼任任期應在去年9月30日就已屆滿,應即日解職。

司法院回應,依照憲法優位原則,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與此條文牴觸的法律自然不適用,並有待日後修法。
 
依照這新聞來說!!有要開始討稐並任與兼任制度、還有大法官交錯任期制的操作運用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