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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6) 城市深度報導第24講
by 倪國俊 2015-03-26 13:49:37, 回應(0), 人氣(2234)
城市深度報導第24講

課程重點

第一節: 路平資訊管理系統
第二節: 路平資訊管理系統背景說明及榮譽榜
第三節: 媒體報導




高雄市道路資訊管理系統

更新日期: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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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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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背景說明: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於101年度「高雄市道路設施調查建檔及管理資訊系統建置計畫」及102年度「高雄市道路設施調查建檔擴充計畫」,完成原高縣轄區之市區道(原鄉縣道)及19個行政區內寬度大於6m以上市區道路,近2000公里之調查建檔作業。103年度繼續持續投入系統擴充與優化。 

目標: 
•完成大高雄市基礎資料及交通設施之道路及交通設施進行調查工作,進行道路現況普查工作。 
•整合高雄市轄區已建置之道路基本資料庫,進而開發多功能網際網路道路查詢暨管理系統及行動查報系統,其結合GPS衛星即時定位導航功能,輔助業務單位辦理道路查報及會勘應用,以利本市道路養護業務之工程規劃、預算編列、及施政成果統計。 


系統簡介 

◆本系統有三個子系統,分別為道路資訊管理系統、道路巡查監控系統、行動查報系統: 
 •道路資訊管理系統 
  主要功能有基本圖查詢定位、道路設施查詢、道路設施統計等,以養工處道路資訊管理及資料流通為需求,建置本市道路資訊管理系統,提供工務局各單位查詢應用 
 •道路巡查監控系統 
  主要功能有道路巡查位置監控、巡查軌跡查詢、道路缺失案件處理等,以養工處巡查業務需求為主,開發巡查監控管理系統,系統透過個人電腦進行相關圖資及現場查報資訊事前作業,或事後查詢、修改、統計分析等管理作業 
 •行動查報系統 
  主要功能有GPS巡查定位、巡查軌跡上傳、巡查缺失通報等,以外業巡查人員為主要對象,開發以iOS及Andriod作業系統手機App(Application,應用程式),Android作業系統採用Google Maps的圖資做為底圖,而IOS作業系統若欲採用Google Maps圖資作為底圖,需經過繁複之認證程序,且IOS作業系統內建Apple Maps,在本案工作會議討論後,協調選用Apple Maps做為IOS作業系統App開發底圖,巡查人員利用智慧型手機,透過3G網卡上網,在Google Maps或Apple Maps道路底圖上,進行電子地圖查詢及外業查報作業,並將現場影像及相關填報資訊,即時回傳至資料庫主機。 

◆養工處及局內單位透過區域網路,進行道路資訊查詢統計、巡查監控應用,養工處委外巡查包商(道路、路燈、公園開口合約商)及養護工程隊巡查員使用智慧型手機,進行現地道路巡查,並以手機APP應用程式及3G上網,將巡查位置及缺失照片上傳至GIS主機,以作巡查案件處理,本案之道路調查成果,將流通至工務局資訊室之工務速必修網站及工程企劃處之公共管線管理系統,以開放既有民眾端查詢,本系統屬為養工處處內系統,不開放民眾端。 


系統特色 

◆統一平台、資源共享、共同維護 
 •完整道路智慧化管理平台,整合道路資訊管理、道路養護資訊、人行道與公園養護資訊、公共管線管理資訊、道路挖掘通報資訊 
◆導入空間資訊技術、結合行政創新  
 •行政流程電子化、GIS化、行動化 
 •運用空間技術進行管制考核、提升管理效能、以及GIS決策輔助 
 •養護巡查全面行動化、即時化 
 •透明施政、結合工程督工與管考 
 •資訊即時提供內外分享 


系統使用效益 

1.縮短巡查缺失派工之作業時間。 
2.減少巡查案件作業之紙張浪費(節能減碳)。 
3.縮短道路相關資料查詢時間。 
4.系統建置後,養護工程隊所有成員皆可透過行動查報系統採取主動巡查,在民眾未發現缺失前,即完成道路缺失改善。並可於無缺失之路段通報正常無缺失。若有發生國賠事件,手機巡查的位置、時間、照片,亦可助釐清事件責任。


一、系統說明 
      本市推動「公共管線管理系統整合計畫」,由市府工務局引進GIS技術,整合公共管線資料庫,進行道路挖掘之資訊管理。其目的在提高公共管線管理效率,並以透明化道路挖掘案件管理,及便民措施為標的,以減少本市道路挖掘次數,改善道路及交通品質,並避免發生工安事件。 
      本市現有之道路挖掘管理係依據民國90年8月公布之「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進行道路挖掘申請、案件審核及施工管理,不論管線機構或市府工程單位,進行本市道路挖掘時,均須事先申請及受管制,自治條例並規定管線機構違反自治條例之罰責,以共同維護本市道路品質。高雄市公共管線管理系統即在配合自治條例,將道路挖掘申請、案件審核、施工管理、竣工結案之業務資訊化。 
      市府為建構港都 e城市及強化網路便民服務,特別將本市道路挖掘案件之位置及核准資訊,即時公告於高雄市公共管線管理系系統網站上(http://pipegis.kcg.gov.tw/wwwpipe),並輔助以本市最新之電子地圖定位,提供透明化之道路施工資訊,讓本市行政機關及市民均能即時查詢到那些地方在挖掘馬路,工程內容為何,何時可完工,以作相關之交通或行政因應措施。也希望本市里長們及市民,能透過此系統監督轄區之道路施工狀況,共同提昇高雄市之道路及交通品質。 
二、計畫時程 
 1.民國90年完成公共管線系統規劃及示範區系統。(第一期計畫)。 
 2.民國92年6月完成前鎮、苓雅、鹽埕、新興、前金五個行政區管線資料庫建置。公共管線管理系統正式上線,案件申請、審核、考核及便民服務均資訊化作業。(第二期計畫) 
 3.民國93年9月完成楠梓、左營、鼓山、三民、小港、旗津六個行政區管線資料庫建置,管理系統並擴增竣工結案及PDA查報系統。(第三期計畫) 
 4.民國94年進行挖掘管理功能擴充、建立管線更新機制,並配合自治條例修訂,增加收取規費機制。(第四期計畫) 
 5.民國95年進行系統功能維護及擴充,並辦理成果發表會。(95年計畫) 
6.民國96年進行捷運紅線及周邊道路之管線調查建檔,及基本圖更新與系統維護。(96年計畫)
7.民國97年進行捷運橘線及周邊道路之管線調查建檔,及基本圖更新與系統維護。 (97年計畫)
8.民國98年進行重劃區管線調查建檔及系統維護。(98年計畫) 
三、系統上線指標 
 1.民國 92年 6月挖掘管理系統正式上線後,原先人工作業之挖掘案件申辦及審核,均全部進入電腦化作業。本局並自 92 年 6 月起,已不再接受非網路送件之挖掘案件申辦。(上線指標1) 
 2.93年4月起,所有道路挖掘工程,必須於現地竣工7日內,將施工過程及竣工照片,以網路上傳市府主機,辦理竣工申請。同時市府93年4月停止非網路送件之竣工申請案件。(上線指標2) 
 3. 93年7月完成全市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管線建檔,提供管線機構上網查詢管線(不開放民眾查詢)。施工前查知危險管線,可避免誤挖之工安事件。(上線指標3) 
 4. 94年1月起試辦公共管線更新機制,並著手修訂自治條例,增列管線更新規定。自95年1月起管線竣工圖網路上傳及更新,已成為道路挖掘業務之例行工作。(上線指標4) 
四、後續推動 
1.配合中央法規及自治條例修訂,收取申請行政規費,並計算道路使用費。 
2.進行公共管線資料庫之資訊加值及擴充相關應用。 
3.支援市府管線箱體新增管制與既設減量計畫。 
4.推動路平專案,路面齊平及人手孔下地。 
五、計畫效益 
工務局於94年11月以「公共管線管理新機制工作圈」 ,參加行政院經建會第六屆法制再造工作圈評選,並榮獲最高殊榮-金釜獎,計畫成效如下: 
1.有形效益 
(1)管線誤挖案件每年150件,已減少22.9%,共34件,每年可節省340萬元。 
(2)人力節省每年19,500小時,私部門64%,公部門36%,每年節省452萬元。 
(3)文件減量及管線重覆調查經費,每年節省450萬元。 
(4)工務局人事精簡,員額由22人減為15人,每年節省420萬元。 
(5) 簡政便民成效 
  A.民生挖埋案件(每年4000件)核可時間,由5天減少為2天。 
  B. 申請及核發文件減量,由11份減少為4件。 
  C.道路挖埋申辦服務,由每日8小時,擴大為24小時不打烊。 
 2.無形效益: 
(1) 透過跨機關的合作,橫向整合管線單位及府內機關,完成高雄市38個管線機構的公共管線資料庫建置,並將道路挖掘之全生命週期(挖掘申請→施工管理→竣工結案→管線更新)全程資訊化,亦成功上線運作,為國內首創。 
(2)道路挖掘資料化及透明化,民眾可查詢轄區誰在挖掘馬路,共同監督市政。 
六、獲獎記錄 
1.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94年11月以[公共管線管理新機制工作圈],參加行政院經建會第六屆法制再造工作圈評選,並榮獲最高殊榮-金釜獎。

2.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95年11月以[公共管線管理系統],參加台灣地理資訊學會評選,並榮獲最佳應用系統-金釜獎。

3.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98年6月以[路平專案],榮獲行政院研考會第一屆「政府服務品質獎」。


    高雄市 (原高雄縣)政府為了掌握道路管理資料及公共管線資料,以利市府以及鄉鎮市公所道路養護業務之推動,已於95年及96年分兩年度辦理道路維護管理系統之建置工作。95年(第一期)工作為資訊作業整體規劃、訂定標準作業程序、建立高雄縣道路資料庫、開發道路挖掘管理系統及便民服務系統、公共管線資料庫建檔、及軟硬體設備,並完成市府工務處之道路挖掘資訊化作業。
     96年(第二期)進行擴充工作,包括開發道路巡查系統、管線資料庫調查建檔、挖掘管理功能擴充、道路巡查設備擴充,並完成仁武鄉及鳳山市之道路挖掘管理系統上線。
     97年(第三期)將進行公路總局第三工程處高雄工務段轄區之省道及縣道資料庫建置,及其挖掘管理系統上線,鄉鎮並將推廣至岡山、大社、大寮鄉。

一、95年(第一期)推動成果

95年(第一期)工作項目及成果如下。
1. 道路養護及道路挖掘資訊作業整體規劃:
2. 訂定標準作業程序及資料庫管理制度: 
3.高雄市 (原高雄縣)道路電子地圖及圖資整合:

(1)購置1/5000道路電子地圖作為道路基本底圖,並區分省道、縣道、鄉道、市區道路 
(2)整合鳳山市數值地形圖,作為申挖基本圖 
(3)購置福衛二號衛星影像(解析度為2米), 輔助郊區基本圖不足 
4.開發市府工務處使用之挖掘管理系統及便民查詢系統:系統之首頁為:http://e-road.kscg.gov.tw/ 全縣之鄉道自96年1 月開辦網路挖掘作業,市府不再收理非網路送件之道路申挖案件。 
5.鄉道之公共管線調查建檔:辦理本縣32條鄉道,共125公里道路之公共管線設施外業調查建檔。32條鄉道涵蓋仁武鄉、鳥松鄉、鳳山市、大寮鄉、及部分林園鄉。 
6.購置GIS軟硬體設備:購置2台主機伺服器、Web GIS軟體、關連式資料庫軟體,及相關設備。
7.系統成果畫面:95年開發之系統為道路挖掘管理系統、道路資訊便民系統、道路養護資訊系統。系統畫面如下。

圖1 道路養護權責顯示(國道、省道、縣道、鄉道)
圖2 公共管線資料查詢
圖3 管線單位進行道路申請挖掘
圖4 道路挖掘許可證列印
圖 5 開口合約竣工案件登錄

二、 96年(第二期)推動成果

96年(第二期)工作項目及成果如下。 
1.全縣鄉道里程數GPS調查及建檔(完成全部鄉道里程調查,共650公里) 
2.鄉道之公共管線調查建檔 辦理本縣22條鄉道,共100公里道路之公共管線設施外業調查及建檔。22條鄉道涵蓋大樹鄉、大社鄉、部分林園鄉、部分岡山鎮。
3.開發道路巡查資訊系統 
4.道路挖掘管理系統功能擴充 
5.鳳山市公共管線資料庫調查及建檔,調查區域為315公頃,約鳳山市面積12%。
6.鳳山市及仁武鄉公所之道路挖掘管理系統上線使用 
7.系統成果畫面 96年開發之系統為道路巡查管理系統,並針對公所建設課之案件審查及管理需求,開發仁武鄉及鳳山市公所之道路挖掘審查介面,並進行系統輔導上線,使得仁武鄉與鳳山市公所均於96年開辦道路挖掘網路申辦作業,上線運作順暢。

圖6 仁武鄉公所核發道路挖掘許可證
圖7 鳳山市公所鄉路證電傳及核發資訊化

三、 97年(第三期)計畫

97年(第三期) 與公路總局第三工程處合作,進行高雄工務段轄區之省道及縣道資料庫建置,及其挖掘管理系統上線。鄉鎮市挖掘系統將推廣至岡山、大社、大寮鄉。計畫時程為97年8月至98年5月。 
本系統已逐步整合道路三級管理機關,故更名為『高雄縣公路挖掘資訊網』,目標在提昇路權機關及管線單位之道路施工品質,及民眾滿意度,達到簡政便民三贏局面。 

圖8高雄市 (原高雄縣)公路挖掘資訊網首頁

四、 計畫效益

1.道路申請及核發,書面文件由6份文件減為1份,為節能減碳盡一份心力。 
2.道路挖掘流程標準化及資訊化,案件核可時間由10天減為2天。
3.挖掘案件於網路及時公告,民眾透過電子地圖,共同道路督工。 
4.高雄縣縣民由單一網路窗口,查詢及監督省道、縣道、鄉道、市區道路之施工缺失。主管機關由單一窗口反應,進行便民服務。 
5.推動新建房屋聯合挖掘管制,減少道路挖掘頻率(4次減為1次),提昇路面服務品質。
6.加強道路申請審查機制,減少道路擅挖事件,強化道路管理機制。 
7.進行道路挖掘之竣工管理,當道路工安事件發生時,資料庫可協助釐清工安原因。 
8.實施路平專案,透過既有路面刨除新鋪的作法,實施孔蓋調整齊平及人手孔蓋下地,以期達到全面提昇道路品質的目的。




1021112 背景內容

 

  民眾對於公共建設品質的良窳,最直接的感受之一就是每天行走的道路是否平整及有無坑洞。 經統計94年至96年全國有關道路國家賠償案件數計211件,佔國賠案件數38%,共造成16人死亡125人受傷,賠償6千4百多萬元; 另從工程會96年度「全民督工專線」通報案件統計分析,有3,221件是申訴道路品質不佳,比例高達89%, 此外,工程會在96年12月至97年2月間加強對全國各縣市管溝及道路路面工程進行查核,發現路面平整度合格率僅13%,顯示道路路面品質不佳,已嚴重危及用路人的安全與權益, 因此,提昇道路平整度應屬當務之急。

  為使道路及管線管理機關落實管理責任,提昇道路路面平整度及檢討設置於道路路面管線人(手)孔蓋數量,提供用路人平整安全的道路,爰訂定本推動方案。

推動機制運作程序圖
推動機制運作程序圖

道路平整方案內容
道路平整方案內容

目標

  落實道路及管線管理維護機關權責並全面檢討設置於道路路面人(手)孔蓋之數量及平整度,逐步提昇整體道路路面平整度。

管制挖掘

  依據「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2008年)第八條規定,新闢或拓寬道路(工務局新工處業務)完成後,管制挖掘3年; 新鋪柏油或人行磚道路(工務局養工處業務)完成後,管制挖掘6個月;6米巷道改善工程(區公所業務)完成後,管制挖掘6個月。 對尚在保固中之封層工程路段,民生挖埋案件可進行申挖,但管線單位竣工後,另提保固切結書,負責對挖埋位置作保固;計畫性挖埋案件,須待封層工程路段保固後,才可申挖。
另第三十三條規定,主管機關得管制挖掘情形如下:
國家慶典節日、重大國際會議期間、預定或已實施多種管線同時埋設之道路、公共安全或交通必要。

管制挖掘流程圖
管制挖掘流程圖

  道路工程開工前,各權責單位(如新工處、水工處、養工處、區公所)須自行上網「高雄市公共管線管理系統」將施工位置登錄為施工路段,以利本府工務局進行全市道路挖掘工程協調。道路竣工後兩週內,續將該施工路段登錄為管制挖掘路段,本府工務局將據以管制申挖,不作會辦,以利行政時效。未按時登錄者,若造成再次開挖情形,由未登錄單位負相關行政責任。
  管制挖掘資訊若能於「高雄市公共管線管理系統」上建檔,管線機構於申請挖掘時查詢,即可減少因管制挖掘原因而遭退件案件;市府工務局承辦人員會辦時查詢管制挖掘資訊,亦可減少或避免會辦,實為簡政便民措施。

預定施工路段資訊建檔

  管制挖掘資訊由市府各權責單位於管理系統上建檔,內容包括管制單位(如工務局工程企劃處、新工處、養工處、區公所等) 、施工路段、預定時間、施工原因、管制路段、管制時間及管制原因(例如新闢道路、新鋪路面等),及該路段之電子地圖位置。管線機構於申挖時,若先於系統畫面上,查詢到欲申挖地點,剛好落於管制挖掘區域內,則可不用提出申請,以免被退件。或者可先申請,但預定施工日期需填寫管制時間後之日期。若是搶修事件或重要工程案件,仍可提出申請,而由工務局審核人員依自治條例規定,進行審核,再決定是否核准。

管制挖掘資訊之查詢畫面(提供相關公民營單位使用)

路面施工路段查詢
路面施工路段查詢

管制挖掘路段新鋪路面,管制挖掘6個月
管制挖掘路段新鋪路面

平坦度檢測

  有關道路平整度檢驗方法、頻率、規範標準等,依據「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施工規範」(2008年)新修訂之第02742章規定,鋪面連續長度200M以上,以全距標準差法檢測,每1.5M量測其高低差一次,每6至10點為量測乙組,以12組以上為原則,平整度標準差大於3.4MM者,須採取改善措施。

橫向挖掘路面檢測方法:

1.以每一橫向挖掘路面為檢測單位。
2.距離車道線80至100公分之輪跡處。
3.該挖掘路面中間位置,以及該橫向挖掘路面之施工面與原路面交界之單點高低差值。
4.以3點檢測法檢測。
橫向挖掘路面檢測方法

縱向挖掘路面檢測方法:

1.以每10公尺為一檢測長度單位。
2.距離車道線80至100公分之輪跡處。
3.挖掘路面中間位置,以及該挖掘路面之施工面與原路面交界之單點高低差值。
4.以3點檢測法檢測。
5.長度未滿10公尺則併入下一段檢測單位內量測。
縱向挖掘路面檢測方法

人手孔蓋檢測方法:

第1點:將三公尺直規之凸腳置於人手孔鐵蓋中點,檢測該點相對於原路面上之點位。
第2點:將三公尺直規之中點置於人手孔鐵蓋中點處,檢測該點相對於人手孔鐵蓋中點之量測值。
第3點:將三公尺直規之凸腳置於人手孔鐵蓋中點,檢測該點相對於公路另一側之量測值。
人手孔蓋檢測方法

  依契約圖說規定以後裝法施工者,以3公尺直規量測之,橋面伸縮縫及人手孔蓋框中心點及前後端1.5公尺處單點差超過±6MM,須採取改善措施。若於既有之人手孔蓋則以單點差超過±10MM,承包商應通知工程司,並洽既有設施主管單位處理。
  上述規定須採取改善措施之鋪面路段,若需刨除重鋪者,應刨除重鋪至少5公分厚度。重鋪路面,瀝青含量、篩分析、壓實度、厚度及平整度等亦須重新檢驗。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