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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上課隨堂筆記新移民
by 莊春敏 2012-10-27 16:40:27, 回應(0), 人氣(1049)
  由張老師講解新住民在台現況中,發現東南亞要申請入我國籍須滿3年,再加上條件之一的財力證明42萬,感覺當初設立此制度的人有夠荒唐和圖利仲介,也為新移民者抱屈,新移民大多數來自家境貧窮落後國家,是命運無奈遠嫁來到我國,如果經濟無慮,何需離鄉背井哪!常思念遠方親人的痛苦,是住在此地的我們無法理解體會的.
   曾經看過一部戲劇,描述4位外籍新娘遠嫁到台灣的故事,A女看似最幸福,卻因先生得到愛滋病(性產生),傳染給她,後因懷孕通報,要被移送回國,因不捨先生已發病,過著逃亡日子.B女因娘家欠黑道錢,被迫賣淫,後被發現,雖先生想挽留,無奈還是遣返回國.C女更慘由弟代兄娶親,入洞房時,才知嫁的是口吃加小兒麻痺丈夫(騙婚),後無奈接受.D女嫁時不知是離婚者,外加兩個幼小孩子和生病的公公,嘮叨的婆婆,每天家裡都大戰,所幸自力更生,開了小吃部,讓姊妹們有互相取暖處.
   雖然是戲劇,但可從這部片子想像,在我國內也正上演著這些故事,同是女人為她們的遭遇感到不捨和同情,是否印證了油麻菜籽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