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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最新釋字690號解釋
by 戴彩琴 2011-10-01 01:17:27, 回應(0), 人氣(2344)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30/5/2zoki.html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30日電)台北市立和平醫院8年前院內感染SARS,有醫師不滿遭強制隔離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今天做出釋字690號解釋,認為強制隔離為維護人民安全,有必要性,宣告合憲。

不過,大法官也同時呼籲,相關機關應儘速通盤檢討傳染病防治法制,明文規範強制隔離處置合理的最長期限、決定施行的組織、程序,並建立及時請求法院救濟及合理補償的機制。

本件釋憲案是由原在台北市和平醫院擔任消化系外科主任的周經凱提出聲請。周經凱指出,台北市立和平醫院因在民國92年爆發院內集體感染SARS事件,台北市政府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召回醫院全體員工集中隔離。但周經凱因未依規定返院,遭記2大過並先行停職,另遭處新台幣24萬元罰鍰,並停業3個月。

周經凱不服,先後就各項處分打行政訴訟及民事國賠訴訟,都遭判敗訴。他認為命令員工返院強制隔離的規定,除剝奪人身自由,相關規定已違反法律明確性、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因而聲請釋憲。

大法官審理認為,雖強制隔離的規定剝奪人身自由,但在傳染病發生、蔓延時,強制隔離是為保護人民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規定在於維護重大公益,目的正當且手段必要,符合法律明確性,也未牴觸憲法比例原則,若遭隔離者不服處分,也可依行政程序訴求救濟,符合憲法的正當法律程序,宣告不違憲。

本次釋憲共計有大法官蘇永欽、黃茂榮、陳春生、陳新民提出協同意見書,大法官李震山、林子儀、許宗力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大法官許玉秀提出不同意見書。1000930